用人必疑
中国人讲究“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但实际上,反复念叨这个道理,就说明它在现实中难以应用。最多能应用一半,即“疑人不用”,而“用人”则“必疑”,使用干部前,有个“考察期”,使用干部后,还有个“锻炼培养期”;都是“疑”的表现。“疑”与其说是使用干部的一大通病,不如说是自古以来,识人善任的一大法宝。
庄子早就提出九种识别人的办法,远使之而观其忠,派他到远处任职,以观察其忠诚(下面八句白话,以此类推),近使之而观其敬,烦使之而观其能,卒然问焉而观其知,急与之期而观其信,委之以财以观其仁,告之以危以观其节,醉之以酒而观其则,杂之以处而观其色。
庄子老头,可谓直矣,酒色财气,远近危急,无所不用,按照这种办法考察干部,恐怕难有几个干得下来。
古人如有分身术,绝不提拔别人当干部,可见“用人必疑”到了何种程度。
我党考查干部是爱说这样一句话:久经考验的干部,其实也是“用人必疑”的表现。
从古以来,考察人几乎到了折磨的程度,庄子提出的九种办法,只有能与知是考察人的能力,其余都是“忠、教、信、仁、节、则、色”,说穿了就是考察其对主子的态度。
用这种办法,考察出来的干部,只能是个“好奴才”,而至今,我们考察干部的办法,也没能跳出这种框架。
因为要的是好“奴才”所以必用“疑”的办法,用近乎酷刑的办法反复考验,使其百炼成钢。
用“主子”的标准,选拔的永远是奴才,选拔的办法必然是“疑”
用“事业”的标准,选拔的是“人才”,选拔的办法是“不疑”。
难就难在“主子”与“事业”没有一道明显的界限,而且大多数“主子”打的都是为了“事业”的旗号,所以,“疑”与“不疑”,一时半会儿,难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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