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之二-北京市第13届人大二次会议】
(2009-01-17 2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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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建民:第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 建议之二
关于公开出租车企业收支情况的建议
(海淀区代表团第三组,2009年1月12日)
有中央领导同志指出,北京是祖国的首都,“首都稳,则全国稳”。
在众多与社会稳定相关的因素中,出租车行业运营的稳定,发挥着比较重要的作用。重庆、海南三亚和甘肃永登县等地,接连发生出租车罢运事件,对当地经济和社会的正常运行以及社会的稳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较大规模的出租车罢运事件,为地方政府完善出租车管理制度敲响了警钟!
北京市应该成为改革出租车管理制度的先行者。对出租车行业管理制度的改革,要从回答下面市民的疑问开始:
(1)出租车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私人企业,还是承担政府职能的公共企业?
(2)如果是私人企业,为什么要用公共财政给其雇员(司机)提供补贴?
(3)如果是公共企业,为什么普通市民不能够作为日常出行的交通工具?
(4)为什么出租车司机普遍反映“份钱”太高?
(5)“份钱”高,是运营成本高,还是企业垄断经营获取巨额利润?
(6)出租车企业的利润率到底有多高?
(7)出租车行业是否存在垄断经营情况?
(8)如果有垄断经营,为什么不放开准入限制,通过公司之间的竞争解决?(9)政府对出租车公司应该如何定性,如何监管?
从北京的实际情况看,出租车行业已经成为承担部分公共交通职能的准公共企业。出租车行业运营的价格、效率与稳定,对整个北京市的交通质量和社会稳定,发挥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尽快采取措施,研究、改革出租车管理制度。建议先期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公开近五年内政府向出租车企业或企业雇员(司机)提供补贴情况,说明补贴原因。
第二,向公众,至少向人大代表,公开出租企业经营的成本与收益情况。
第三,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国际或国内其他城市标准,确定出租车企业的合理利润率标准。
第四,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企业与司机通过协商,重新签订工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