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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警无枪公民被杀与养狗比警察管用!

(2006-08-31 10:51:42)
分类: 时评

近日,广东两民警因不带枪违规空手出警,造成村民一死两伤的惨剧而获刑。祥情如下:2002625日,顺德市容桂区马岗村的村民吴铨全酒后神志迷糊,从家中操起柴刀、菜刀、镰刀跑到街上见人就砍。当时派出所值班民警李某接报后,立即叫上民警欧某一起出警。为了及时赶到现场,他们不仅没带枪,连对讲机也没拿。到了现场后见吴铨全正将村民小贞砍死。李某和欧某后悔没带枪,想制止但手无寸铁不敢贸然上前。于是,欧某立即开车回派出所请求增援,而穿便服的李某则继续跟着吴铨全,防止事态扩大。砍死了小贞后,吴铨全继续前行,李某只是步行跟随其后。当吴铨全遇到村民阿全时,将阿全砍成重伤,这时,李某从附近找了一把木梯,试图扫倒吴铨全没有成功。吴继续前行行凶。此后,他又持刀将另一村民阿佳的头部砍伤,后吴铨全被赶来支援的民警用枪击伤抓获。事件发生后,欧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开除了公职。身为警察,目睹歹徒持续行凶伤害群众,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2004年9月1,佛山市检察院批准对李某和欧某实施逮捕,并以玩忽职守罪提起公诉。在量刑时,法院考虑到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已被开除公职,公安机关也已为死者的家属作了20万元的赔偿,于是从轻处罚。去年5月,顺德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李某和欧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半。

当地出警条例规定,出警民警除经批准允许穿便服外,一律穿警服、携带好手枪、手铐、询问记录等,两民警在出警前知道要去处理持刀行凶事件,也知道相关规定,但没有带任何武器警械就匆匆出警,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此外,他们到达现场后,在长达近一个小时的处警过程中,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制止行凶者和疏散周围群众,致使处警现场发生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无独有偶,另一起相同事件也发生在广东。今年32日,广东省江门恩平市发生了一起特大恶性凶杀案。案发数分钟,接警的两名警员赶到现场,在与凶犯对峙时,苦于手无寸铁,民警返回派出所取枪、求援。在这个过程中,凶手再次行凶,终致一家4口人分别被凶手两次砍伤致死!

警察知道有人行凶,出警竟然不带枪,如果有身好功夫也行,可是没了枪的警察竟然就成了废物,眼睁睁地看到有人被杀却束手无策,既不敢随手找个家伙上前拼命,也不能机智勇敢灵活有效制止犯罪,让受害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含恨身亡!

这样无能的警察,老百姓要你有什么用?前不久,李博客写了篇《得死多少人,才能管好狗》的文章,指出狗患带给社会的危害,建议各地制定有关政策,治理好狗患问题。有网友就在后面回贴说,我们农村人养狗,主要是看家护院,否则遇到个什么事,警察来了都晚了,可以说,在我们村里,狗比警察管用!此话可能糙了点,但不是没有道理的。以上发生的两起案件,还是有警察在场的情况下,人就被活生生地给杀死了!虽说这种事不是经常发生,但是,在村民的心里,却留下了看家护院“狗比警察管用”的不良印象和看法。

绝大多数的人民警察是好样的,但是,毕竟是个特殊群体,发生一件对民产生不良影响的事情,就会让警察形象大打折扣。对此类事件,李博客要求不高,就是再有这种事发生,求您别忘记带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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