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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经适房申请标准政策成本 |
分类: 地产博文 |
不出所料的是,经济适用房的家庭申请标准更惹关注,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不外是两点。第一,经济适用房是过去就有的“老事物”,牵扯了很多人的神经和利益,而廉租房在很多人脑海里的形象还很模糊,无法与当前的形势产生直接的一一对应的关系。二是真正需要廉租房并愿意住廉租房的人群是一个“喉咙”不响的人群,无论在网络还是纸媒上,他们的话语权都在话语“围城”之外,那么他们的兴趣所在必然还缺乏被提到讨论日程的热度。也就是说,只有廉租房真正有了可供评头论足的真实的、主流形态的样本之后,这样的标准才真正具有可供附着的实体,从而才可能得到舆论与好事者的追捧。在此之前,我们不能免俗,与相对“抽象主义”的廉租房相比,我们还暂且费些笔墨在经济适用房标准的争议之上。
其实,这次的标准有几个主要关注点。一是标准不仅明确了年收入、人均居住房面积,还把家庭总资产净值纳入进来,这是一个进步。二是做出了建立动态考核体系的努力,标准将每年公布一次。三是过去按照“老办法”已经通过审核但还没有轮候到购买的家庭怎么办?这次的“新办法”做出了规定:“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新的审核标准和程序申请轮候。符合条件的纳入轮候范围,轮候时间从原核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之日起计算。”
对于第一点和第二点,撇开具体数字标准制定是否科学的争议不谈,它们都是无可争议的政策进步的表现。把家庭总净资产纳入审核体系,是标准健全的体现,这样才能更完整地反映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动态体系的建立,则是更大的进步,破除了经济适用房一劳永逸的“魔咒”,体现了制度公平。落实好这两点的真正威胁在于,能不能在执行中做到切实负责,避免最大限度的寻租空间。
而第三点,才是真正引发讨论的核心部分之一。在政策交替和纠偏比较频密的当前,“新老分开”的呼声一直很高,这次这样的呼声不可避免地卷土重来。我们客观地分析,把这部分按照老办法已经轮候的人群“改道”到“新衙门”按新标准轮候,有其现实依据。就是可以保证在新的起点上的最大限度的公平,而减轻政策执行难度,对全社会来说是有利的。而且,轮候时间上也给予了补偿。但是,这部分人显然成为政策成本的真正承担者,只是时间的补偿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他们中一部分人将自然地丧失购买资格,因为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将纳入轮候范围。牺牲小众的公平换取大众的公平,有时是一个体系难免的决策,但白白的牺牲则是更大程度上的不公平。因此,笔者以为,在肯定目前政策方向的前提下,至少可以再做点什么,用以弥补政策不公平的缺憾。至于做点什么,则不轻言。因为,说得严重一点,这部分人申请行政赔偿都不为过;说的轻一点,也就是一声更重的叹息或骂大街而已。
所以,话题虽是新话题,道理其实还是老道理:政策成本谁来担?如果老百姓已经承担了很多回,即使不奢望制定者承担,至少来一次分担也是好的。可以想见,在接受“更多夹心层将被甩出去”的质询的同时,本次北京经济适用房的新申请标准还将接受更多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