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个人合作建别墅并不搞笑

(2007-04-17 13:09:21)
分类: 地产博文

最近房地产界很火的一个词是什么?恐怕是“集资建房”,其火的程度甚至已经盖过了限价房。当然,导致“集资建房”如此之火的原因在于单位集资建房在广东、江苏等地的“平反”,对此个人集资建房的功劳不大。其实,我们更愿意把个人集资建房称为“个人合作建房”,也更能激发大众的同情与理解。但与个人合作建房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能联想到的恐怕都是“房奴”、“买不起房”、“中低收入人群”之类的语汇,如果有钱人在搞个人合作建房,你会觉得另类吗?

 

京城乃至全国最有名的业主舒可心先生上周在其博客上推广了他参与的一个别墅个人合作建房项目,据称共有20套价值约300万元的独栋别墅,翌日就有8人报了名。这个事件马上引起了关注:难道个人合作建房有向“有钱人”发展的倾向?

初看这个事件,第一反应是会心一笑: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还能产生美好的结果,没什么可供指责。而且他们虽说是应合作建房之名,其实是以接手项目公司的手法对一批没有完工的别墅项目进行后续建设,并征团购。且由于项目的稀缺与独特性,他们的行为也暂时不具有普遍意义。但我们不得不想到这一现象所能延伸的启示意义。


开发商应有危机感。目前广大开发商所身临的语境并不轻松,甚至可以说是很严峻。尽管某些学者“取消开发商”的呼吁还不太合时宜,但社会对开发商作用的质疑可见一斑。宏观调控背景下,把房价依然高涨的罪责算在开发商头上的居多。从专业角度和理性思维看,开发商的专业供应商地位不易改变,其社会分工所赋予的市场能力也不是一时半会可以任由别人取代的。他们依然还会担任房地产市场中的最主要角色。但是,任何垄断思维与行为以及由此产生的膨胀的优越感都将变得更加危险,因为大众的认识在进步,经济的发展在调整,政府的决策目标也在变革。开发商们也许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提供更加符合市场要求、与价格水平相符的房地产产品,是开发商们必修功课。如果哪位因财富集聚过于容易而落下了这一课,那么现在补上还不算太晚。

 

与开发商相比,一度个人的力量是很微弱的,但个人能力已不可小视。知识与金钱、公共关系这几个要素积累起来,非专业个人集合起来完成开发商、建筑商所能做的事,现在看来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即使出现纠纷,由于并不存在一个过分强势的合作方,其成员的维权成本可以被认为是较低的。尤其是,当所谓有钱人也加入到个人合作建房中来,开发商对消费方个人能力、消费市场应变能力的畏惧心应该重些了,危机意识也理应加强。这也许是这一事件最大的意义所在。

 

此外,个人合作建房已经显露出通过变通方式寻求省钱方法的倾向。在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其目标并无二致:谁会放着可能省钱的路子不走呢?看温州的合作建房模式,再看广州的合作建房模式,都寻求着变通,有的类似团购,有的类似与开发商搭伙。这些探索在今天看来也许还不算什么,但如果有一天具有完备法律框架的个人住宅合作社在我国出现的时候,回头看这些探索无疑是难能可贵的。


这次的别墅个人合作建房的口号是“圆自我管理、自主治理、民主和谐的理想国之梦”,带有明显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理想色彩,却又不失和谐之名。当托马斯·莫尔在1535年被送上断头台的时候,这位伟大的空想家肯定不会想到,他的乌托邦式组织方式在后世会有很多的拥趸,并且在探索中变通,甚至已经达到即将实现的地步了。在我看来,个人合作建房,无论是有钱人的还是没钱人的,都在其组织表面的下面践行着乌托邦的最新梦想。只不过,时代不同了,此乌托邦未必彼乌托邦,它的命运不再是被人嘲笑。

 

(本文已发表于4月16日《中国房地产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