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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身边的法制故事
赵玉中(作者为2007年度法治人物)
2008年8月的一天,一位年轻的农村妇女拿着一张记者便条找到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声泪俱下地讲述了她的不幸遭遇。
她于1993年结婚。婚后,和丈夫在乡镇开了一家棉絮加工点,生意红火,夫唱妇随,恩爱有加,然而好景不长,家庭矛盾因为两个女儿的相继出世陡然而生,并不断升级。丈夫是独子,要“子”心切的丈夫听父母的话竟欲把第二个女儿丢弃。身为母亲,女儿也是妈妈的宝,她不忍心丢弃无辜的孩子,坚决拒绝。苦难从此开始,婆家没有好声气,丈夫动辄拳脚相加。一个精明能干的女子被折磨得心力憔悴,精神恍惚。一天丈夫毒打她一顿出气后,扬长而去,正在她伤心流泪之际,有人来加工棉絮,她抹干眼泪,开机工作,突然头一昏,头发被机器绞住。获救后,满头的秀发已被绞走85%,一只耳朵也被绞成肉泥。伤好后,狠心的丈夫提出离婚。一审判决,仅判男方补偿她5000元,其它所有财产归男方。她不服上诉,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她找到法律援助中心。
当时的法律援助中心刚成立不久,一简简陋的办公室,两张破桌椅,一个破木柜子,一部电话,一个主任——我,和一个聘用的退休老同志。没有牌子,单位名称写在墙上,性质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中心成立几个月没有收费的案件上门。
她哭诉完后,说道,赵律师,只要你帮我讨回公道,要多少钱我都给!
可能是她看到我这儿太寒酸了,加上生意人的精明,她认为钱是一个有份量的筹码。听到这句话,我心想这个女人好大的口气哦。好奇心让我打量起这位女子来:相貌秀丽,满头乌发。我于是说,看你的头发不好好吗?她突然从头上拿下那乌亮的头发——一个丑陋的、惨不忍睹的人坐在我面前,我吓了一跳。她越发伤心起来,泣不成声。我被震撼了,决定免费帮她打赢这场官司。
女子家在交通不便的乡村,每次调查取证,都要转坐几次船,人力的小渡船一走就是好几个小时,我们只好站在船头任烈日烤炽。有时需要女子到城里来,看她没吃没住的,还要安排她食宿。一天下午,她从省城回巢湖,一进我的办公室就呜呜地哭起来。她说,你们真是好人啊,我找了几个单位求助,他们不是不让我进门就是把我推出门外,只有你们把我当人看,你们不收钱帮我打官司,管吃管住,我还怀疑你们是骗子,我真是对不住你们。
这位女子很善良,为了减少中心的麻烦,她谎说自己在城里有亲戚,可以住亲戚那儿。一天晚上,她回到中心经常安排她住宿的小招待所,那天正赶上自学考试,小招待所住得满满的,老板提高房价,但是没有提她的房价还安排她吃了饭。她知道后就把自己住的房间让给了别人,让老板娘安排她和服务员挤一挤。深夜,一位服务员起来方便,看见一个似人非人的人睡在她旁边,吓得尖声大叫,所有的服务员都被吵醒了,原来这位女子睡觉时取下了假发套。我得知此事后,决定放下其它的工作,全力以赴帮助她。
我整个人忙得不可开交,打官司,赢官司,却不见一分钱,因为都是免费的官司,经费捉襟见肘,东家化缘,西家化缘,难免招领导批评。一天,我正在委屈地向领导解释不收费的原因,这个女子刚好来送案件材料,我对她说,你把假发套摘下来让我们领导看看。她摘下假发套,领导赶紧把头扭到一边,快步走出办公室,边走边说,不收费,不收费。经过努力,二审判决男方增补她7000元。
第一次补偿款执行后,她拿出500元,递给我,说是办案费,中心没有收;第二次补偿款执行后,她又拿出300元,跪在地上说钱不收就不起来。我告诉她,收了钱就违背了中心当初对她的承诺,我会于心不安的。她见我执意不收,扭头就走,之后也没有和中心联系。新的案件不断涌来,工作繁忙到没有空闲想起这个人,虽然一开始还对她的未来有一些隐隐的担心,但不久便忘了。然而,一年后,她挑着六只鸡来到我的办公室,说是送给我的。她深深跪下,含着眼泪道,这几只鸡我养得好辛苦啊。一天,看见一只大狼狗叼走一只鸡,我硬是撵着从狗嘴里把它抢下。我天天盼着它们长大,过一阵子,就把它们称一称,看着它们一天天长大,我真的好高兴,我终于有机会答谢恩人。我听了很感动,为了让她安心,我收下一只鸡。见我收了礼,她开心地笑了,轻快地跑出办公室。
2007年,她在电视里看到我当选为十大法治人物,打电话给我表示祝贺,电话里的声音轻松、愉快,已没有了往日的怨恨和愁苦。
2008年,她带着再婚的丈夫来看望我。她挽着丈夫的手说,赵律师,谢谢你当年的帮助,我现在在北京开了一个小超市,生活得非常好。我听了很欣慰。
暴力、屈辱、钢铁的机器
碾碎了靓丽的生命
愤怒、哀愁、毁坏的容颜
绝望了年轻的心灵
无奈的维权路上
一双双善良的手搀扶着你
一颗颗仁爱的心温暖着你
庄严的法律——你的保护神——守护着你
你——
笑容明朗,脚步轻盈
自信、自强的生命热情焕发
这——就是法治的力量
它不仅维护了道义和公理
它还可以令支离的人生重放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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