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间操的时候,学校团委书记宣读了一封来自社区的表扬信。这封信是东獐子社区护林队写来的,表扬了三名学生帮助护林队运树苗的好人好事。信的内容见下面的图片:
从信中得知这三名学生分别是蔡成军、沈治国、任玉明,其实全校学生中在社会上做好事的绝不止这几名学生,现在我们学校学生在社区参加公益活动已经形成风气,他们大都是做了好事不留名,学校也是提倡做好事不图表扬和回报。但是考虑到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学校发现这样的好人好事,还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表扬。对于中学生来说,身边的榜样对学生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所以学校几年来不断发现学生中好的榜样,并不失时机地进行宣传表扬,号召全校学生向他们学习。实践证明,由于我们的德育资源利用得好,几年来德育效果非常的好。
从这封表扬信中,我还读到其它的一些信息。一是为什么“1000多棵树苗,一个下午,从山下运到300米的山上”,而只安排了“几个妇女”去做这个工作?这样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二是这三名学生,“往山上运树苗,往返300多米,运了30多趟”,这个劳动强度是很大的,因为他们都是初一的学生,至多只有十四岁!这么繁重的体力劳动对学生的身体成长是不利的,这样的事应该越少越好。三是这三名学生与护林队的女同志是否有亲属关系或是母子关系?学生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他们是帮助自己的母亲运树苗,她们还写信来,我们还这样大张旗鼓的表扬,学生们一定会不服气,那样不但起不到好的效果,还会有负面作用。当然如果是帮助自己的母亲干活也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做事的性质是有区别的。四是这三名学生的作业是否完成了?这些问题是值得教师们调查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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