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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跑!(一)

(2006-03-04 00:00:15)
分类: 小说抽屉

妓女,跑!  

  “跑步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你觉得呢?《重庆森林》里是这样说的。我不喜欢运动,但是我看见很多人用这样的方式来宣泄自己。
  不想哭,就跑步吧,把泪水化做汗水,至少会让别人觉得你很坚强。
  但往往越是这样越会让人觉得你很凄凉。
                 
  状态我不能吃太多,因为吃多了会长胖,我是绝对不能长胖的,身材是我吃饭的本钱。事实上我也没有机会长胖。
  我很会化妆。熟能生巧,因为我每天都要为人化妆,化很浓的妆,而自己,基本不化。
  我想我的收入还算可以,但是除了买衣服,买化妆品,存起来,我不知道钱还能做什么。其实也存不了多少,根本就没什么剩余。
  我的屋子很乱,你能想象到多乱就有多乱。一进家我就和满地的纸张,满床,满柜子的衣服一样,都是一种物体了。爱倒在哪就倒在哪,如果东西四处乱放就是垃圾,那么我也算是一个大垃圾。
  日历,钟表对我都没什么意义。我不需要知道今天星期几,几号,几月,是哪一年,我不知道什么叫尽头,哪一天,如果说哪一刻我很累了,我想那时我会看一下时间的,然后记下来,好好睡上一觉。我连记录的本子和笔都买好了,但没有机会记录。
  基本上,我的状态就是这样。
                 
  回忆那天下着雨,我穿着裙子,站在公交车站,背着一个在批发市场才买的包。十六岁的我第一次开始思考前途问题,那时在我刚到省城的艺术学校报到,我想我会有很好的前途。
                 
  不是我自信,而是我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不自信。我是从小被夸讲大的,众阿姨说我的舞跳得好,长得漂亮,身材也不错。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也可能是听多了就这么想了。
                 
  那天我觉得省城特别大,我坐上了一辆公车,投了一圆钱,车开了很久,当时我想,我能把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逛完吗?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似乎生活都因为这个城市而有了激情。
                 
  事实上,在以后的日子,我是很有激情的,我比任何人都努力,我一直告诉自己,我不比任何人差,我只需要再付出一点汗水,就可以成功。其实那个时候也不知道“成功”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就觉得这两个字无比神圣。
                 
  脑子总是要思考东西的,我思考的东西很多,大概是这样的一个过程:一开始思考的是怎么样能把舞跳到最好,怎么样能让老师重视我;然后到为什么我那么优秀,但是我的演出机会那么少,她们哪来的那么多钱买衣服,买装饰品,我比她们都要漂亮,但是总是很不显眼;后来,有一天我在逛街,站在一家高档的时装点门口,突然觉得里面的衣服都像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我知道了“成功”是什么意思了。
                 
  读几年书,整个人变了许多,但是对“成功”的渴求从来没变过。
                 
  昨天我的一切都是从乔哥开始的。
  一个四川的同学把我介绍给了他。记得去的那天,朋友告诉我,和老男人交往要学会几点,比如不要装深沉,甚至可以稍微卖一下天真,可以明知故问,但不要过火;对他们要有一些仰视,可以在“无意”中显出对他们阅历,知识面的仰慕;要多笑,该耍小脾气的时候尽可以耍,那个时候潜意识里可以把他们当爸爸看待,但要适可而止;对他们的一些小决定说“不”,以显出对他的在乎……
  但是这一切在我看见乔哥第一眼的时候全都没有用上,我承认,当时我很紧张,比上台还要紧张,但是到后来我就进展得很好了,似乎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后来我知道,那是因为我爱上了他。
  和他在一起快两个月了,我才知道他的全名:乔易。
                 
  和他在一起,我很满足。不光是我可以和她们一样漂亮,还因为我觉得有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关心我。
                 
  乔哥对我很好。
                 
  我第一次吃到了牛排;第一次穿上了“简”;第一次用上了圣罗兰;第一次去了海边。
  我知道感情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但是钱让我感到了他对我的感情。我和他的开始,原因都是钱,就注定了无法圣洁。
                 
  乔哥没说过会养我,也没说会给我什么。他根本就不用说什么。
                 
  大概是维持了半年吧,他走了,是出国了。还是他走后第三天,我去找他时,他朋友告诉我的。当时我想,他是怕我太伤心,所以没告诉我的。
                 
  同学说我傻,出国这么大的动作,我都不知道,也没有趁他走之前再敲他一笔。
                 
  如果人的思维可以停滞就好了,就不用让我事后总是在分析和他在一起的真实性,越是分析就越觉得我不值钱。
                 
  后来,我跟过很多“哥”,我在艺术学校的日子就像是个高级妓女,其实加上个“高级”还是自作多情。
                 
  学我们这个的,毕业了就只有三条路:嫁人,还不愿嫁个普通人,真正想结婚的又不要我们这种人;到小歌舞团跳民族舞,混日子,等着人老珠黄;再有就是做小生意,做鸡,做情人,做不入流的艺人。
                 
  我选择了第三条路。前两条路都不适合我,因为我要挣钱,挣很多钱,又不想靠别人过日子。并且我比她们有资本,我聪明,我想我不是一个没有大脑的女孩子。
                 
  在歌厅做过一段时间,在那些“歌手”的身后跳舞,穿得很少,我知道台下的人对我们穿的什么,做的什么更感兴趣,和我一起跳舞的还有一些根本就没有一点节奏感的女孩,每个晚上跳三四个舞,二十块钱。整个晚上就不停地在后台换衣服,用劣质化妆品化妆。那些表演节目的在台上被主持人,观众不当成人打整,他们在台上笑,在台下就拿我们出气。在那里,我们什么都不如,就值二十块钱。
  一个星期的晚上,有一个葡萄酒厂做活动冠名包场,叫来了几个跳艳舞的小姐,她们很傲气,因为她们每场挣两百,而每场只用跳十来分钟。第三天的晚上临上场时其中一个小姐痛经,痛得头晕目眩,老板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我说我会跳。其实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艳舞,在这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舞还可以这样跳,但这对学了十来年舞蹈的我来说并不难。那天晚上我急训了半个小时后上场了。那晚,我拿到了三百元钱,有一百是台下一个男人冲上台笑着塞到我手上的。
  事后有一个瘦高男人找我要了联系方式,他叫“豹子”,是“演出经纪人”,就是帮着“艺人”联系演出,从中捞佣金的。
  慢慢地,我不用再去求歌厅的老板了,只要豹子一个电话,叫开工,一般就有钱了,豹子还算照顾我,因为我比其他小姐要大方一点。
                 
  这样的生活过了有近一年,也就是说我二十岁以前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我也还算满意,虽然还不能完全自己做主,做我们这行的就是一根草,能活下来,就行了,被人踩踩,吹吹,是很正常的。
                 
  豹子对我说,做艺人,就是做戏,台上是鬼,台下再做人,要想台上台下都做人就要做很长一段时间的鬼,并且要比其他人在台上都更像鬼。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太想出名,太想做真正的艺人,所以对这两个字是很敬重的。我觉得把我们这种人叫做艺人是很作践这两个字的。其实干我们这行的,唱歌也好,跳正规舞也好,跳艳舞也罢,没有什么高尚和下贱之分,唯一的区别就是挣钱的多少。
  想想,做很多行当都是这么回事。
                 
  买了手机,但没有一个是我想听的声音,可我又离不开它。
                 
  一个看上去还比较“白领”的请我吃饭,他说很羡慕我的自由。说我不用早上七点就起床挤车,不用和公司的人勾心斗角,不用经常性为自己的前途失眠,更不用天天装得道冒昂然。
  我的确是很自由,因为我根本就没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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