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各地消协提供的数据显示:2007年共受理消费者商品房投诉15023件,与2006年受理的14960件相差不大,尤其与2005年受理的15256件、2004年受理的20530件、2003年受理的44609件相比,商品房投诉呈现日趋下降的趋势。
有媒体在解读这一数据时,用了一段赞扬的文字——“这说明经过政府、开发商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商品房市场的消费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想为政府部门、开发商、消协记上一功。笔者对此保留不同意见。
虽然商品房在消协的投诉数据呈下降趋势,但笔者搜索发现另外一组数据却呈上升之势,恰与投诉数据下降相反。这一上升数据便是法院受理的数据。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为例,该院2002年受理房地产中介涉诉案件46件,2003年179件,2004年279件,2005年402件,2006年474件(据《中国质量报》报道)。
显然
,商品房投诉减少并不能说明商品房市场的消费环境得到改善,因为二手房涉诉案件数量也是楼市消费现状的一个缩影。甚至在笔者看来,消费者之所以不选择去消协投诉,而选择去法院起诉,恰恰说明消费者对消协解决纠纷的能力有不信任的成分,或者说,在消费者的意识里,楼市纠纷已经到了在消协不能解决,而必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地步。如果这种推论成立的话,这是消费环境恶化的迹象,而不是好转的迹象。
另一方面,即使商品房投诉相比前几年有所减少,但投诉的问题却越来越集中,越来越严重。值得注意的是,现在消费者投诉的重点是房屋质量问题。众所周知,消费者买房时最为关注的就是质量问题,因为质量往往与安全、生命联系在一起,质量不好就意味着安全系数不高。因此,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表明楼市多重责任缺失。
房价越来越高,质量越来越差。这几乎成为了近几年来的共识。综合起来理解这句话,就是开发商的受益与付出反差越来越大。按理说,房价越高质量应该越好,但是对开发商而言,房价越高,他们贪婪的欲望就越强烈,只顾着数钱,却不顾及房屋质量。
而且,房价越来越高,也意味着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越来越高。这是因为,房屋纠纷的涉案金额越来越高,消费者与开发商、中介商的斗争难度越来越大。很多时候,开发商有多种预案来应对消费者维权,而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却相对单调。比如,消费者投诉到相关部门和部分媒体,而相关部门和部分媒体与开发商往往就是利益共同体。
还有一点需要引起有关方面注意,即大开发商引发的房屋纠纷呈猛增之势。过去,房屋纠纷大多集中在中小开发商身上,但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地产公司、品牌地产公司、港资企业也纷纷登上了房地产黑榜。这是楼市消费环境改善的迹象还是变坏的迹象?在笔者看来,这是不好的迹象。
依笔者之见,商品房市场消费环境是否改善,消协提供的数据只能是参考资料之一,还应该参考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投诉数据、新闻媒体的曝光数据、法院的受理数据等。因为现在可供消费者投诉的渠道较多,以单方面的数据来定调楼市消费环境改善有失片面。同时,商品房市场消费环境改善与否,不能只看商品房投诉数据的变化,还应该与其他行业比较。问题是,9大服务行业中,房地产服务满意率最低!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