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几位博友的同题散文《回忆低工资的日子》,不禁为策划这一主题者击节叫好。苦难(或曰“艰难”)是文学最永恒的题材之一。这样的题材,必然会有丰厚的内容,也必然会引起很多四十岁以上人的共鸣。
本来也想附会一篇,但还是掩卷默然。假如我写这样的同题散文,我的感受一定有所不同。我自1971年招工到一家农机厂当学徒工,第一年月资为20元,以后逐年增加2元,直到第四年终于拿到28元。记得第一次像孔乙已一样在手中排着20大元时,感觉自己在突然间成了富翁,甚至愁着这20元该怎么去花。因为在此之前,在我近三年的农村插队生活中,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处在身无分文,甚至常常连饭也吃不饱的状态里。为此,我曾有过一次“拾金而昧”的事实,而且每每想起那一次的经历,我都会从心里感激那一次的“拾金而昧”。
我下放的第二年即遭遇特大洪灾,队里的粮食全都被泡在洪水里。队长对我们几个知青说,队里养不活你们了,你们自己出门找食去吧。
经朋友介绍,我们几个人到一座煤矿栽电线杆子。挖一个坑,2元;栽一根水泥杆子,4元;架一截电线,8元。我在这一群中年龄最小,身体也最弱,再加上有恐高症,只能在地面上做挖坑打宕的事。好歹一天能挖一个坑,得2元钱。但是,工头却把几个钱在手心里捏得死死的,迟迟不给开工钱。
那是我人生最困难的一段时期,在那条街道上,我的家被人抄得个底朝天,父亲蒙冤,被一群“革命派”死死地揪住不放,我是有家也不能回。那一天同伴们去找工头要工钱,我则独自在那座山头上挖坑。从早上就没吃一点东西,临近中午,仍不见同伴的身影,饿得实在干不动了,不得不坐在坑边大口喘气。望着天边的浮云,想着自己孤苦零仃,饥寒交迫,现在又被人像一条狗一样遗弃在这片山头上忍受着饥饿,这样的生命何等卑微,真正是生不如死啊。
当时我刚满20岁,总得活下去。我既然没有为当不上基干民兵而死,更不能为一顿饭而饿死,一个人要活下去,总得有活下去的理由,于是,我沿着山路去寻找远去的同伴,去寻找活下去的理由。四野漫漫,就在我饿得抬不起脚时,眼前猛然一亮,不远处一只蓝色的纸片闪亮地进入我的视线,我分明看见,那是5角钱,一张被人遗弃在路上的5角钱人民币。很久以后,我一直以为,这5角钱并非哪个粗心的家伙的一次意外的丢失,而是上苍对我的特别怜悯。饥饿的我顾不得“路不拾遗”以及从小就接受的“雷锋精神”的教育,我拾起这上苍的赐给,很快找到一家小饭馆,要了一碗米饭,一碗青菜豆腐汤,美美地吃了一顿。走出小饭馆,天蓝蓝的,太阳更是暖暖的,生活如此美好,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地活下去呢?
下午,同伴们来了,工头终于把欠我们的工钱发下来了。生活,又给了我新的希望。
那件事过后将近四十年了,这将近四十年里,我曾为每一桩过失而懊恼过,为许多次对别人的伤害而忏悔过,唯独没有忏悔那一次的“拾金而昧”。相反,我感谢上苍在冥冥中对一个无助青年的怜悯,一个人只要热爱生活,那个叫生活的尊者总会在你绝望时向你亮出他宽广的胸怀。
如今,我早已过知天命之年,我对生活充满了感激,对生命充满了敬畏,为此,我为我热爱的生活而努力地工作着,为上苍赐予的生命而认真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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