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电脑之前,友人告我这将会影响写作思维,因为我们在书写文字时,思维中首先呈现的为字音,而我的敲字的方法是五笔字型,这便意味着当语言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时,我必须将在瞬间完成一次转换---即将字音转换成字型。
可我很顺畅的完成了这样一次革命性的转换,从中没有出现任何障碍,这让我暗自窃喜,只是刚上手时打字的速度跟不上大脑,这让我有些心烦,但也只是最初,随着我的“熟能生巧”,这一切都在实践中最终化为手与脑的默契。
其实最先出现的障碍绝非是“转换”,而是由字母组成的编程,那时的电脑是DOS系统,麻烦之极,对于一位字母肓而言,我必须在一张纸上注明进入的程序,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否则我寸步难行。
后来又兴起了笔记本电脑,瞅着周围的各位高人手持笔记本的那份洋洋得意,心里便有了一丝羡慕,虚荣促使我奔了中关村电脑街,经不住销售的一通忽悠拿下了一款名曰康柏的微型笔记本电脑,自然是爱不释手,可是我的小金库的亦出现了亏空,为了予以补偿,当即敲出了一部中篇小说,末了,还没敢拿出去示人,只是心里一直在惦记着如何填补我在经济的这笔不小的损失。
那时微软的窗口系统已横空出世,原来学的DOS程序亦被无情淘汰,我又得从头再学。看着随同电脑配送的窗口系统的说明书,我当时便傻了眼,头都要炸了,根本无法看懂只好低三下四的求人,虚心请教,并一再说明,除了打字,其余的一概不学。还好,真学起来还算方便,比我想象中的要容易多了。
结果康柏电脑故障多多,有一段弄得我几近崩溃,没办法,只好又咬牙买下了当时促销的IBM奔三笔记本。它倒是为我立下了汗马功劳,写下了不少换钱的文字。从此便爱上了IBM。那时,许多人都喜欢索尼电脑,谓之漂亮时尚,而我则独喜IBM,因为它酷,而且那个永恒不变的造型不会随着风尚的潮起潮落而落伍,那个醒目的“黑色风暴”似乎一直在不事张扬的显示着它永不衰败的生命。
可是没几年,很快又暴露出它的问题,那便是速度。历史飞快进入了后奔腾时代,我的奔三显然是大大的落伍了,我必须改弦更张,便何况,我的那款笔记本在旅行中亦显得过于沉重。那时我开始暗恋超薄笔记本。
虽然我已然听闻苹果电脑很“拉风”,我亦认同,只是当时的苹果与微软分庭抗礼,不予兼容,以我这个白痴的大脑,用苹果近乎于找死,所以后来托友人从澳门买下了有点折扣的X61,轻薄,大气,看着就爱不释手,那时我正准备续写我的小说《遇》,心里还念叨着要用这些字将我的电脑损失的那点钱挣回来。这方面我很农民,我一点都不否认。
可就在这时,我呜乎哀哉的发现,我惯常使用的幼圆字不如原来的字型漂亮了,以至瞅着电脑显示出的字型我完全找不到写作的感觉,这让我崩溃。
我在微软系统中写作时,挑选的是幼圆体,因为宋体在电脑中显示出的字形太难看,我说过,我有文字上的洁癖,可在过去的电脑中,幼圆出现时带着一丝小毛边,便使得这一字体有了一点点朦胧,看上去还算舒服,可是在新电脑上这一毛边莫名的消失了,只在博客的写字版上仍能显现,这是为什么?
我几乎一个多月没再动笔写小说了,这期间来了不少朋友帮我寻找原因,结果都是无果而终,这让我真的绝望了,原来的那台电脑已送人,我哪有脸面再去要回来!
没有好看的字体,我是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这种沮丧,让我陷入黑暗。
一次友人来访,他走时我送他到电梯前,随口说了我的电脑怪癖,那位小朋友一听眼睛瞪大了,转身又回到我的屋里,打开了电脑,他调出了一个菜单,从中挑选出了一栏“精细”,然后微笑地看着我说,你再打一次字试试?我将信将疑地打上了几个字,大喜过望,那个“毛边”奇迹般的出现了。那一刻,我幸福得象花一样。
我的《遇》,很快就写完了,这让我欣喜若狂。
前不久,一位好朋友为了鼓励我能写出更好的文字,在圣诞前夕送了我台式的苹果电脑。我拷,漂亮得让我直咂舌。我不太喜欢苹果的笔记本(键盘不舒服,分量亦太重),但我真的喜欢这款台式机,它的“拉风”之风采,真要“拉”得我要发疯。
朋友走后,我打开了写字系统,结果惊讶地发现,所有的菜单均为英文,但我先试着打下几个字,真可以用无以伦比来形容,系统中中文字体只有二款,其中的一款曰华文细黑,那字打出来漂亮得让我心花怒放,原来倾心的“幼圆”当即被彻底灭掉。我试着写下了一小博,感觉太棒了,自觉文章都写得异乎寻常的神奇,虽然这是错觉,但这一错觉让我很享受。
剩下的问题是这个“奥菲斯”2008写字版,如何能换成中文版?电话打了一圈,都告我2008没有中文,只有2004版有中文,于是又求着朋友们帮我装上中文版。
一位海归的朋友被我所召唤,深夜来了,2004版装上了,我一瞅,果然中文显示,心里自然欢喜,先快乐地打上了几个字,傻眼了,那个曾让我欣喜若狂的华文细黑霎时变得丑陋无比,不再象过去那般窈窕轻佻,我赶紧又求着朋友将2008版重新装上。朋友象看怪物似的看着我,他居然没觉得字体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我高叫,我是有病,你帮我重新再装上吧,我只要2008版。他斜眼看我:这可是英文的喽。我说没问题,我无非采用最笨的办法,把所有要用上的菜单,如:寻找与替换,行间距,复制、沾贴、剪切等一概用一张纸写明,我以后只须依此按图索骥罢了。
现如今,我瞅着华文细黑便有了写作的欲望,那字体着实对我很招摇,很诱惑,让我心安,只是麻烦一点,一旦要使用起菜单,我只能在字条上对照着寻找。
电脑之于我,除了观赏新闻,发伊妹儿,剩下的便是写字了,至于网络游逛,及下载电影,我均一概不会,因此那些功能我便闲置不用了。
苹果的视觉效果确实“拉风”得一塌糊涂,但眼下我又遇一头疼的事,刚使用时还能用密码上我的博客,可没过几天,突然密码进入不了我的博客了,这将意味着我无法再用心仪的“华文细黑”很“拉风”的写下博客文字。
看来苹果尽管“拉风”,但仍要付出代价。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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