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听朋友言说名唤“苹果”的电脑很“拉风”,我孤陋寡闻,一向不知“拉风”二字语义为何?只是朋友的津津乐道让我心生好奇,与其说“苹果”二字让我如闻“果”香,不如说我对“拉风”二字有了异乎寻常的仰视。
偶尔在友人处与“苹果”相遇,打眼望去,果然一派好风光,典雅精美的造型,一如风流妖娆的少女,触健时的快感,有如弹奏音乐小曲,于是我心仪----这便是“拉风”辞意的原由吗?那么说“拉风”一辞亦与时尚有了那么点眉来眼去的“暧昧”之关系喽?
但我属于电脑白痴一路,但凡与现代性的操作程序有关的路数,均与我绝缘,当年电脑一夜之间开始风行之时,我仍以手写为荣,甚而四处炫耀,似乎以传统之风采,与现代性分庭抗礼,俨然有了一份堂吉哥德斗士的风范,其实心里羡慕那些在小小的机器上有节奏的敲打出字迹的仁兄,只是自知白痴的智商,如此高雅的方式距我远矣。
我写作时亦有怪癖。那年月何来电脑?写作只能以苦行憎一路筚路蓝缕,其艰辛惟有心知,说起来这还不算什么,最让我气恼的是有关写作上的莫名洁癖,一张四百字或五百字的格子纸页,凡奋笔疾书我均一笔一划端正写来,如中途出现涂改,遂当即撕毁,从头再来,那怕五百字的稿纸,写至四百九十九格,亦如是。
纸面的干净亦非为了讨好编辑诸君,而是自己的一个写作习惯,如页面一旦出现涂改,心里便象爬上了一只讨厌的绿头苍蝇,萦绕不去,思路便有了阻碍。再就是对自己写下的字迹总是深觉难受,虽有一干人夸我字体好看,我自己瞧着可真不顺眼,这亦让我的写作情绪大受影响。
所以电脑“采菊东篱下”的出现,亦让我可以“悠然见南山”了---因为观察下来,一乃改字时不露痕迹,二为打出的字体均以印刷体示人,岂不正是我企盼的吗?
我当即头脑发热,拿出全部的积蓄买下了一个早期的286电脑,抬回家象供佛似的供在案台上,左右打量狂喜不已,心想从此以往,老夫的这支“秃笔”可以横扫千军矣。
这点小小的窃喜还未沿续多久,当我有一天真的诚惶诚恐的趴在电脑前时,一道浓重的乌云便迅速地笼罩了我---我根本不识字母,自然键盘在我的手上有如一根柴火棍,想打出的字一个没见,不想打的字倒是历历在目---随着键盘的哔啪之声如泉水般涌出。气得我干瞪眼。当时的感觉天塌地陷,这可是一万多银子换来的宝贝呀。
后想起有友人言,有一类五笔字型可以免除不识拼音之苦,又窃喜了一番,可拿着那个字型表的口诀我大眼瞪小眼了,因为敝人记忆向来拙劣,小时候就怕背书所以成绩一向不好,故而养成了我深重的自卑。
我反复默诵着那个似乎压韵的口诀表,几天下来,依然一筹莫展,愣没顺畅背下,于是一面捶胸顿足的大骂自己是一白痴,一面又在心中哀号我的那点可怜的银子在付之东流。
于是重新回来用上了传统方式----钢笔伺候,那台价值连城的286就束之高搁了。
几月后,南京作家兆言兄来京写作,我与之通话聊天,顺带着聊起了我的那点心病,即电脑白痴的烦恼,他一听大乐,告我,以他的浅陋之见,一般聪明人均对电脑无可奈何,反而是笨瓜上手即会,我闻听此说大喜,因为他在曲折地证明我属聪明一族!哈哈,总算找回了一点小小的成就感。我告他,毕竟此为万元的极品,供着非长远之计。他闻之又是一小乐,再告我,不用背熟口诀,只须将口诀表搁置于桌前,找张报纸,练习着打,打上一笔划,再瞅上一眼,熟能生巧,日后你定然可以横行无忌了。他说他就是这么学会的。
我有如悟“禅”般茅塞顿开,当即找了一张《光明日报》如法炮制,遇见找不着的笔划便不耻下问,一月下来,果然大有长进,觑着随着我的敲击呈现出的“印刷体”,自感风景这边独好,于是乎,试着写下了一讽刺小文,名曰《“后学大师”》,当即寄往了《南方周末》,化名“萧草”,因为我知那文章定会惹事生非。果然,引出一点小小的公案,触恼了一干正奋勇当先的“后学先生”,此为后话,在此不再哆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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