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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与救赎----读《追风筝的人》札记

(2006-11-09 13:21:16)
分类: 评论

   当我读完《追风筝的人》时,心情是复杂的,既被它轻风细雨般的叙述所打动,同时也被其中的“谄媚”所困惑。

   《追风筝的人》本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惊世之作---如果它的作者不具有那么大的野心,如果作者不那么要讨好读者及狂妄自大的美国人。

所以我在怀疑这位名叫卡勒德-胡赛尼的人,是不是一位虔诚的穆斯林,是否在经历了如他书中所记叙的“苦难”之后,敬奉了他心中的真主?我以为一切都是可疑的。

我现在读书已不再可能被作者牵着鼻子走了,我会刻意地注重写作者的真诚,血性及他的真知灼见,我相信我有一个敏感的神经,会自觉地调整阅读状态的我,进入由写作者构置的情境,伴随着他一道沉迷于由文字铸造出的情感长河中,一旦偏离河道,我会立即警觉。

最初的阅读我是快乐的,我喜欢这种语调,这种叙述,娓娓动听的漫游着,徐徐道来,我喜欢这种沉静式的描述,更何况,他笔下的故事是我感兴趣的:一个发生在阿富汗的故事。我一直对中东的历史及现状感兴趣,它的动荡不安让我一再地陷入对人类历史、人性乃至信仰的思考。

故事的开首甚好,一个远方的电话让我迅速地进入了故事的氛围,而且富有哲理性的话语让我不能自控地被牵引了,我只能跟随着作者开始了一次远方的游历,去亲历我未曾体验过的苦难,对此,我是应当向叙述者致敬的。

沉重和苦难在我的生活中已成往事,我们度过了十年的“浩劫”,度过了一穷二白,度过了令人窒息的峥嵘岁月以及尊严的被亵渎;我们正在经历着盛世的繁荣,可心灵也正在失去分量,失去依托,有时候苦难是可以造就一个民族的伟大的,造就出一个民族性格的隐忍和博大的情怀,有时候我真想重返远古,我们的古圣先贤,我们那些血性的先人用他们的智慧和鲜红的血,印照着一个民族的光辉和灿烂,我知道,现在的我们是孱弱的,我们的血性已然被“流行所侵蚀,我们的意志也成了金钱的奴隶。

也许我是在悲叹。我是一个俗人,我也在随波逐流,尽管我在时时警觉着自己的堕落,但我没有勇气象一个战士似的去勇敢的搏击,我说了,我们是孱弱的,在强大的“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只是一个可怜的应声虫。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故事的序幕由此拉开,也就是因了这句极富情感的叙述,我也开始成为了“追风筝的人”。

叙述者接到的是从巴基斯坦打来的电话,是他父亲的朋友拉辛,他还说:“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被震惊了,这句话让我的心灵泛起了涟漪,我不再平静,我不知为什么如此的喜欢这句话,我长久的默读着,眼神不再游移。我在琢磨着它的含义,也在拷问自己是否也在寻找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会寻找,尽管我在“时代的洪流”中不由自主,但我会去寻找:“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叙述者先写了作为“君主国”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是田园式的,天真的孩童,喧嚣的市场,以及叙述者的豪华住宅。叙述者的家庭是富足的,这一点显而易见,而哈桑便是他家中仆人的儿子,也是叙述者童稚的友谊,是他忠诚的仆人兼朋友。

一次风筝的追逐,故事开始了急转直下,叙述者在自己的心灵上烙下两个大字:背叛,小小的哈桑为了忠诚于对朋友(叙述者)的诺言,被一个坏孩子强暴了,叙述者目睹了整个过程,但却无耻的躲避开了,尽管眼中充满了泪水,尽管他也在忏悔,但他毕竟是逃避了,他因此有了“罪恶”的负疚。

再次发生的事实让我困惑了,我开始一直不理解叙述者为什么要这样塑造这个“我”?如果说,“我”从那天开始刻意地在回避与哈桑的接触尚可理喻,那么,一次莫名的陷害就大出我的意外了。我知道一个好的小说是应该出现意外的,但这个意外应当是在情理中,但叙述者如此的放大了“罪恶的负疚”,并以此“陷害”来为自己摆脱负疚就让我疑惑了---可能吗?

后来我知道这是小说构筑的重要的一环,没了这一环节整个小说将陷入坍塌,他必须要书写这一笔,以便为他小说的未来发展留下伏笔。但我也开始了质疑这部小说,因为不信。

塔利班的到来了,阿富汗开始进入了黑暗,叙述者的父子二人逃离了他们的祖国,背井离乡,他们来到了自由的国度:美国,一切资产都化为了乌有,父亲一病不起驾鹤西去。“我”和一位阿富汗裔的姑娘结了婚,生活平静如水,就在这时一个电话改变了“我”的命运,也改变了“我”的人生。

在拉辛叔叔那,叙述者知道父亲到死都在隐瞒的“秘密”,那就是那个仆人的儿子,那个与“我”一同长大成人,“为你,千千万万遍”的朋友,那个因为“我”的罪恶而遭到背叛的人,居然是“我”的同父异母的兄弟。这当然不啻为五雷轰顶。

父亲在世时并没有完成灵魂的救赎,而现在,“我”开始走向了救赎之路。

“我”冒着生命危险重返阿富汗,要找到童年伙伴的骨肉,也是“我”的兄弟的儿子,“我”要偿还自己的 “罪恶”---这个纠缠了“我”这么多年,如同梦魇一般折磨着“我”的罪孽。

可孩子陷入了虎口,命运像是一次宿命般的重复,这个孩子也成了当年强暴哈桑的“恶棍”的性奴,“我”置生命于不顾,将他拯救了出来,并带他走向了解放之路。

也就是在这段描述中,我开始了“出戏”,我开始了对作品本身的不信任。我承认,我对塔利班的原教旨主义充满厌恶,我认为,一个宗教一旦走向偏执便与罪恶不远了,而塔利班的行为正证明了这一点,但仅仅如此并不能说明塔利班的信徒们就是罪恶的化身,他们就是十恶不赦的“杀人魔头”。我不信,因信仰导致的罪恶和“狼心狗肺”人性丧尽的罪恶是有严格区分的,否则,你很难相信塔利班能轻而易举的夺取政权,并受到众多信徒的拥戴。

在叙述者的笔下所刻划的塔利班头目,似乎还是一位身居高位,统治着喀布尔一方区域的大人物,叙述者将他刻意的写成杀人如麻的恶魔,写成一个毫无人性可言的畜牲,似乎天生就是十恶不赦的疯子。我在反问自己,一个在短时间内迅速地打败了政府军,击溃了俄国人,并以先知信徒的名义领导阿富汗的宗教组织,有可能这么肆无忌惮的草菅人命吗(只须看看小说中关于塔利班在广场杀人,以及洗劫异族村庄的那段描写)

从那一刻伊始,我失去了感动。我恍惚间看到了叙述者对美国人的献媚,看到了“美国意识”是如何的盘踞着叙述者的大脑,并左右着他的写作。这也是一种仇恨,一种偏执的仇恨,燃烧的火焰遮蔽了叙述者的双眼,使他在进入人性的审视时,以善与恶的简单逻辑替代了深邃的理性思考,忽略了一个时代的沦落是一种可怕的“集体合力”,是一种由宗教文化的原始根基中滋生出的“原罪,而并非仅仅来自于个别人的品行所致。我们所处世界的复杂性盖因于此。

纯正的文学魅力不在于笔下描绘了什么,而在于当抛开世俗的偏见之后,我们是否仍能保持独立的写作。当我们用审美的眼光去看取今天的世界,并予以沉重思考时,我们笔下的人性揭示不能是简单和概念的----一如《追风筝的人》中的“塔利班”。

但我还是保留了对叙述者的尊重,因为其中亦有对“罪”的忏悔,有恩典与救赎,在一个盛产文字垃圾的时代,它还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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