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点滴生活 |
今天又收到了一张一中院的传票,有个上诉的案子3月7日开庭。由于此案的证据对我方不利,对方的律师又是个很厉害的角色,所以此案凶多吉少。
刚当律师的时候,每每为一个案子熬到很晚,查询相关法规、搜索类似案例、还要电询大学老师、法院的师傅和有经验的律师,开庭的时候还会手脚冰凉。最难熬的要属开庭之后判决之前,总是担心判决的结果对不起当事人。当时我的领导就对我说:“你啊,还是做的案子少,别太投入,官司毕竟不是你自己的。”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案子做的越来越多了,可我觉得我依然是很投入的对待每一个案子。
前两天,上了《娱乐现场》,以律师的身份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谈了谈自己的看法。节目录得很成功,大家也很满意。制片人和编导事后问我,“陈律师,您能不能告诉我们这个案子到~底谁有理啊?”我开玩笑的说:“那要看我给谁当代理人了。”
真的很希望能达到那样的境界----全世界的人都说是我的当事人犯法了,但是由于他选择了我做他的律师,我用我的专业知识,我的能力,为他辩护,将他拯救出来,让他继续快快乐乐、轻轻松松的活着......
前一篇:谁来孝顺痴呆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