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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末录的是一期关于家庭暴力的节目,我和一个《生活广角调解员大赛》选拔出的女孩儿担任调解员,担任主持的不是赵川,也不是苏老师,而是节目的编导兼导播老范。
当事人是一个看上去20多岁的女子,和以往来作家庭暴力节目的女当事人有所不同,她看上去很弱很弱,仿佛来到这里不是要诉说什么,而只是来寻找一个依靠、一个安全的港湾。
果不其然,当编导老庄让她把墨镜拿掉时,她开口说:“我什么也不想说,怎么办?”......当她把墨镜拿掉时,我惊呆了。她的左眼睑下竟有一块半个巴掌大的瘀痕,我和另一个调解员忍不住“噢”了一声,当事人却说这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前被打过的痕迹了。
从当事人的陈述中,我们得知:当事人与其爱人于8年前相识,5年前结婚,3年前生有1女。第一次发生家庭暴力是在5年前,也就是刚刚结婚的时候,据当事人讲,是因为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当时还有她丈夫的家人在场,但都没有阻拦。具体情节是她丈夫把她一巴掌打到了地上。自从第一次被打过后,她的丈夫就经常打他,而且变本加厉。有一次竟然拽着她的头发把她的头往桌子上撞,被打晕过去的情况时有发生。他还经常掐她的脖子,每次都是看到她快不行了才松手。还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就是她丈夫每次打她都是当着他家人的面,据当事人说,她的丈夫是东北人,他丈夫说东北人都这样。
在她叙述的过程中,我们多次发出表示惊讶的声音,而她却是一脸的平静,没有愤怒,没有激动,仿佛在讲着别人的事情。
最后一次被打后,她离家出走了,现在住在她的朋友家。她说她不敢回家,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挨打。
在前面我说,她和以往来叙述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女当事人不同,其实不仅因为她的外表看上去更柔弱,表情看上去更无助,还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对他丈夫的暴力行为进行过反抗!这,在我看来,就是导致他们家的家庭暴力愈演愈烈的原因。
在以前的节目中,我多次提到,遇到家庭暴力且无力还击时,应当报110,一来可以让公安机关阻止对方的暴力行为,二来公安机关所记录下来的口供也可以成为将来诉讼的证据。但是后来我发现,打110只能是解决一时的问题,却不能根本杜绝家庭暴力,反而呢,如果两个人还要继续生活在一起,施暴的人会对对方拨打110怀恨在心,极有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暴力情形,即使不会再出现家庭暴力,在两个人的心里也产生了隔阂,很难愈合。那么,该如何面对家庭暴力呢?我认为有如下几点:
一、当一方第一次在家庭中施暴时,另一方反对的态度一定要坚决,比如可以告诉警告对方:如果有下一次将不会再原谅,并应当表示如果再有家庭暴力,将无法再在一起生活,以使对方认识到家庭暴力的严重性。往往一方在第一次施暴时,都是试探性的,不会出手特别重,如果不坚决加以制止,必然会导致变本加厉的情况出现。
二、在警告对方之后,应当留个心眼儿,到有关的医疗鉴定部门去进行医疗鉴定,并要求医院拍摄照片存档。这样是为了如果有一天真的闹到离婚的地步,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方,可以以此为证据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的诉讼请求。
三、当家庭暴力过后,选择一个两个人都很高兴的时候,要求对方写个保证书,保证不再有家庭暴力,这样也可以证明其曾经有过施暴的经历。
四、如果施暴的是男方,女方最好不要在打不过对方时,以恶语相加,这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让男方更加愤怒,导致出手更重,最终受苦的还是自己。
还有啊,就是在结婚前,一定要充分的了解对方,同时还要了解对方家人的生活状态,如果一方家庭里老老少少都出现过家庭暴力,那必然会带来一些影响。
当然,我从来都认为,家庭暴力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出现了家庭暴力,双方都有责任,只是责任大小不同。而且家庭暴力跟地域也没什么关系,千万别把一个地域的人一棒子打死。如果都认为东北人性格暴,因为不敢嫁而错过了个好男人,吃亏的可就是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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