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营中的三类人
(2022-12-25 08:51:07)集中营并非极权主义运动的新发明。1900年,基钦纳被维多利亚女王派到南非参与指挥英布战争,他很快击败了南非的布尔人(荷兰人后代),并在南非大肆烧杀,建立“集中营”关押平民。此乃“集中营”一词在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出现。此后,集中营一般用来指称一种拘押未经法律审判甚至不经起诉程序的战俘、政治犯或特种囚犯的地方,与法庭设立的一般监狱不同。这里的囚犯不仅未享有任何人权保障(监狱中的刑事犯还有这种保障),而且管理人员时常可随意杀害囚犯。正因为这样,阿伦特明确把她分析的集中营与法庭设立的监狱区分开来,集中营关押的是没有经过法庭审判的“可疑分子”。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阿伦特将其集中论述集中营的部分命名为“全面统治”(total domination)(收入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第十二章),绝非巧合,因为极权主义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对人的全面统治,而最能体现这种全面统治的,正是集中营。
集中营的囚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刑事犯,他们因为某种具体的、由法律界定的刑事犯罪行为(如杀人、抢劫等)而被正式被捕、起诉、宣判和关押,因此,他们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关押,也因此他们还保留了某些“法人的权利”。第二类是“政治犯”,指那些没有刑事犯罪行为,只有“不正确的主观认识”(如“反革命思想”)或“加入了政治上不被承认的团体”的群体,这些人尽管被非法关押,但毕竟还有某些具体的、当局不喜欢的言论或行为。集中营中关押最多的、最能够体现集中营本质的被关押者还不是上述两者,而是第三类人,即“从一开始就根本没有做过什么事的人,无论在他们的意识中,还是在拷问者的意识中,都没有任何事情和他们的被捕有合理的联系。”(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林骧华译,三联书店,2008年,第561页。下引此书只注页码)在德国,这类人就以犹太人为主,他们被关押、屠杀、清除是因为他们属于纳粹意识形态界定的“臭虫”“细菌”。在另外一些国家则可能是所谓的“五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和右派。在斯大林时期的苏联,他们“可以是任何群体”,“他们不曾有过任何行动,只不过是当局不喜欢他们。”(561)
最后一类人之所最能体现集中营的本质,是因为前两类人还不完全属于阿甘本说的“赤裸生命”,也不完安处在法律之外。只有这第三类人,最能体现集中营作为极权主义体制性暴力的极端性:彻底剥夺公民权、彻底摧毁人的法人资格,因此也最典型地体现了“集中营的最坏方面”。这些从每一个方面来说都是无辜者的群体,最适合极权主义用来实施其反人类实验,所以在集中营的人口中,他们在数量上和性质上都是最主要的一类。
在这个意义上,极权主义国家——集中营是其极端形态——的根本特征是与人为敌(不是与刑事犯、也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对手为敌)的制度设置、文化实验、意识形态。正如阿伦特所言,毒气室的“意图不是针对个人(individual case),而是针对一般意义上的人(people in general)。”(561)
实际的情形是:由于第一类刑事犯和第二类政治犯也被关押于集中营,与第三类混杂,因此他们也被剥夺了本来应该被保留的法律权利,同样可以被“任意处置”,这就让所有囚犯都成为了第三类人。在这个意义上,阿伦特指出:“囚徒分种类,这只是一种组织技术措施,而任意选择受害者却表明了这种制度的根本规则。”(562)换言之,因为极权主义是与人为敌的制度,因此它在选择受害者时从根本上看是任意的。如果集中营的存在取决于真正意义上的政治对手,那么,当极权主义政权建立之后,政敌已经被消灭,它也就很难再存在下去。“如果盖世太保在逮捕人时只考虑政治对手,那么集中营就都会消失。”(562)但由于极权制度是与一般意义上的人为敌、而不只是与政敌为敌的制度,因此只要人在,极权主义的“敌人”就在,极权主义就必须无休止地运动下去、屠杀下去(当然,这也是极权制度最终短命的原因,因为与人为敌的制度不可能长久)。
德国的集中营一开始并不以犹太人为主要囚犯。以完全无辜的犹太人为主要囚犯的集中营——极权主义的集中营——在德国建立于1938年,而在俄国则在30年代初。“一种恣意妄为的制度的目的,是摧毁全体居民的公民权,使他们最终在自己的国家里像无国籍者一样和无家可归者一样,失去法律保护。摧毁人的权利,剥夺他们的法人身份,这是完全控制他们的先决条件。而这一点不仅应用于一些特殊类型的人, 例如刑事犯、政治反对派、犹太人、同性恋者,对他们的实验早已做过了,而且也应用于一个极权主义国家中的每一个居民。”(563)
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极权主义制度不但剥夺人的反对极权政权的权利,而且也剥夺其自由赞成的权利。“对于极权主义统治来说,自由地赞同什么(free consent)与自由地反对什么(free opposition)一样,都是一种障碍。”(563)这个观点非常深刻:极权主义要剥夺的是人的自由权利本身(包括观点的表达、情感的表达的权利),而不是保留你的赞成、拥护的自由,而仅仅剥夺你反对的自由。如果保留你的拥护或赞成的自由,那么,这种今天的拥护的自由就可以转变为明天的反对的自由。赞成的自由如果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那就逻辑地假定了不赞成或反对的自由。有赞成的自由就有反对的自由。比如,即使对于极权主义政党的意识形态的赞成,也只能按照官方准许的方式甚至在官方的组织和监督下表达,不能通过自发的、民间的方式表达。你不仅要拥护极权主义政党及其意识形态、领袖,而且要按照它制定的方式、方法来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