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值得细读的段落(4)
(2012-12-21 22: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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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法兰西民族对自身事务极为生疏,没有经验,对国家制度感觉头痛却又无力加以改善,与此同时,它在当时又是世界上最有文学修养、最钟爱聪明才智的民族,想到这些,人们就不难理解,作家如何成了法国的一种政治力量,而且最终成为首要力量。
在英国,研究治国之道的作家与统治国家的人是混合在一起的,一些人将新思想引进实践,另一些人借助事实来纠正和限定理论,然而在法国呢,政界仿佛始终划分为两个互不往来、彼此分割的区域。在前一个区域,人们治国理民,在后一个区域,人们制定抽象原则,任何政府均应以此为基础。在这边,人们采取日常事务所要求的具体措施;在那边,人们宣扬普遍法则,从不考虑用何手段加以实施:有些人负责领导事务;另一些人负责指导思想。
现实社会的结构还是传统的、混乱的、非正规的结构,法律仍旧是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等级森严,社会地位一成不变,负担不平等,在这个现实社会之上,逐渐建造起一个虚构的社会,在这里,一切显得简单、协调、一致、合理,一切都合乎理性。
逐渐地,民众的想象抛弃了现实社会,沉湎于虚构社会。人们对现实状况毫无兴趣,他们想的是将来可能如何,他们终于在精神上生活在作家建造起来的那个理想国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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