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明星或名人CEO
(2011-06-09 11:38:18)
标签:
杂谈 |
企业明星或名人CEO
企业家本来似乎是和消费文化不搭边的。他们代表一种创业精神。而今,业绩出色的企业家,所谓的CEO,早已不再默默无闻,他们的照片出现在杂志封面,他们的名字在脱口秀中广为流传。他们成了名人。李嘉诚、张朝阳、王石、杨澜,等等,都是知名度不输于影视歌星的大名人。尽管如此,在有关文化工业的早期著作里,一般多聚焦于娱乐圈中的名人,名人商业领袖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因此,乔·利特尔(Jo Littler)《名人CEO与小报亲密性的文化经济》特别值得关注。因为这篇文章从媒介和文化研究角度分析了名人CEO形象。
法兰克福学派的洛文塔尔在其《大众偶像的胜利》中,通过对报纸和杂志中的著名人物的内容分析,考察了娱乐名人在二十世纪初的崛起,以及“生产偶像”被“消费偶像”取代的现象,并对此现象揭示的价值观变化表示担忧,生产性偶像来自政界、商界以及专业技术领域,代表着生产和创业的价值观,消费偶像来自大众娱乐领域,代表消费的价值观。
洛文塔尔的论述在贬低娱乐领域消费偶像的同时,也使得商界名人成为可以接受且受人尊敬的群体。他们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真正的”名人,不是“虚假的”偶像。洛文塔尔使商业名人像其他政治名人或者“专业”名人一样,显得严肃且正当。
将名人划分为“轻浮的”娱乐名人与严肃的企业名人,这在20世纪中期的文化批判分析中依然存在。米尔斯在其1956年发表的著作《权力精英》(The Power Elite)中也采用这种二分法。关于名人的批判性著作中存在着这样一个传统,即人们将名人视为那些拥有严肃的体制性权力的人物的反面(参见本书XXX)。生产性的、严肃的商业人物,作为更宽泛的体制性名人范畴的一部分,常常就成为判定肤浅无聊的娱乐名人的标准。然而作者认为,不应该将CEO看作自然而然的范畴,应该将名人CEO形象置于媒介文化的当代语境中进行考察。
当今媒体与名人CEO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只是经济关系,因为名人CEO虽然是企业的首席执行官,但他们的媒体形象其实超出了媒体的金融或商业版块。他们也是各种八卦新闻的主人公,并与娱乐演艺界纠缠不清。在企业文化与消费文化日益纠缠不清的情况下,CEO实际上在更为广阔的媒介文化得到传播。就是说,他们既不是单纯的名人,也不是单纯的商人。
文章指出,我们可以在后福特式的促销文化中思考这个问题。新的促销文化产生新的促销形式,企业已经超越了广告分类与形式,不只宣传自己的产品,而是通过各种大众媒体把它的CEO塑造成和娱乐明星类似的名人。这被证明是提高公司影响力和和产品销路的有效方法。传统上只是针对娱乐明星的新闻形式,煽情主义故事、私密关系的故事等等,在CEO名人的媒体形象比比皆是。“名人CEO对于投资者不断增强的作用和他们不断曝光的形象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世人对CEO超级英雄的尊崇。CEO在不断扩张的商业媒体内部和商业媒体以外都成了名人。”
名人CEO的媒体形象和符号形象具有跨类型特征。他们既出现在小报花边上,又出现在正规报纸上,同时接受《观察家报》和《快报》的采访。用令人尊敬的CEO身份来制造煽情故事和情色形象,当然是借鉴了小报的一贯手法。因此,“围绕名人CEO建立起来的人格面具混合了高雅的、中等的以及低俗文化。当代名人CEO因此可以通过占据各种媒介话语积累起相当广泛的媒体形象,其中包括或借鉴了私密的、煽情的小报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