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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希望明星成为道德模范

(2008-02-22 09:06:04)
标签:

文化

 

不要希望明星成为道德模范

 

陶东风

 

 

“艳照门”事件中一个热议的话题是明星的行为对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有重要影响,因此,名人应该为此有所担当,应该在道德上作模范。

明星是公众人物,它们的言行对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影响的确很大,非常人可比。在这个意义上,明星的确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更高的自律要求。但是我宁愿这是“应该”而不是“必须”,因为只要没有触犯法律,这个要求就不是强制性的。我们可以说明星应该在性关系上更加严肃和检点,但是只要他(她)没有犯法,我们不能强制他们作男女两性关系的模范。一个把道德建设的希望寄托在明星的模范行为之上的社会和个人都是可悲的。这太抬举明星了!这同时也表明我们教育(广义)太无能了。过于苛刻地要求一个群体引领社会道德与过分抬高这个群体的地位其实是一回事。在这个意义上,崇拜明星和苛求明星本来就是一个分币的两面。一个自主的、有定力的、有主体性的人既不盲目崇拜明星,要他做指路人;也不盲目苛求明星,要他做模仿作榜样。当然,现在的青少年的确喜欢模仿明星,因此我同意明星应该注意自己的公众形象。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青少年的这种模仿行为是社会文化病态的表征,也是我们的教育无能的表征。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媒体不是一直在教育学生么?为什么在明星的示范力量面前不堪一击?合乎逻辑的推理是这样的:虚假空洞的、不得人心的教育和太多的社会丑恶现实使得大众特别是青少年陷入了道德真空和价值真空,然后才有他们对明星的盲目模仿,而不是对明星的盲目模仿导致了社会道德的败坏。这个顺序应该搞清楚。

平心静气地看,明星在道德上不比任何一个社会群体优越,但也不比任何一个社会群体更糜烂。其实,这次的艳照所披露的性癖好在一般人的性生活中并不稀罕,只是大家不说,不进入公共媒体(这点很重要),因此不构成什么“事件”。同时,即使进入了公共媒体,如果不是明星,也不会被炒作得这样。明星的确比别人有更多的性选择,因为他们有机会,别人没有机会,不是因为他们“性本恶”,别人“性本善”。现在谴责陈冠希等明星的人如果自己有机会,很可能和陈冠希他们一样甚至更糟。如果说真的有什么值得警惕的问题,这个问题不是明星们为什么竟然会这样(因为明星本来就这样),而是大众,特别是少年粉丝们为什么要如此这般非理性地崇拜这些个道德和技艺都高不到那里去的所谓“明星”,并把他们作为偶像?为什么追星追得如痴如狂?这才是有病的表现。这当然也并不是某个粉丝或者追星族的病,而是这个消费社会的病。

还有一点要强调,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状况的确不理想,甚至很糟糕,但是我以为主要责任不在明星,而在我们的制度和教育,在于这个社会整体上是一个没有正义而且居然把正不压邪视作正常的社会!艳照曝光之前我们的道德就好么?彻底删除了艳照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艳照,道德就好么?我从来就怀疑青少年追星是因为这些明星的高尚道德使他们折服,我也根本不相信“艳照门”的曝光会使陈冠希等的粉丝们警醒。消费社会的本质不变,追星依旧,类似事件也一定会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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