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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文学与当代中国的犬儒主义(之三)

(2006-02-24 00:55:10)

 

 

一、   大话文学的文体特征与快感类型

 

 

 

大话文艺的基本文体特征,是用戏仿、拼贴、混杂等方式对传统或现存的经典话语秩序以及这种话语秩序背后支撑的美学秩序、道德秩序、文化秩序等进行戏弄和颠覆。其中戏仿是其最常用的基本修辞手法。

 

戏仿又称为“戏拟”、“滑稽模仿”、“派罗蒂模仿”(parody),是一种戏谑性、讽刺性的模仿。如果说一般的模仿是把被模仿的对象当成学习与仿效的楷模,那么,戏仿则是一种旨在颠覆模仿对象的模仿。在巴赫金看来,戏仿导致了模仿语和被模仿语(原文)的张力和冲突,从而形成巴赫金说的“双声语”、“复调”。戏仿是“语言对语言的模拟,它包含了不甚恭维,不太严肃的成分,有开玩笑、戏谑、逗哏、调侃的性质。”[1]由于戏仿很难避免改写、调侃、捉弄、漫画的表现手法,往往就暗含着讽刺,因此戏仿一般也被称为“讽刺性摹拟”、“讽拟体”。

 

戏仿常常把代表权威性的经典文本为自己的模仿对象(在中世纪的西方,它特别指向权威的宗教文本和宗教仪式,在今天的中国则是各种权威的教科书和官方话语),从而产生一种颠覆权威和冒犯神圣的狂欢体验,它是狂欢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狂欢文化理论是巴赫金在研究陀斯妥耶夫斯基和拉伯雷的小说时创建的,是对民间诙谐文化的诗学概括。巴赫金认为,狂欢化与戏仿是密不可分的,狂欢化的体裁“本能地蕴含着讽刺摹拟”。[2]中世纪诙谐文化的代表性文类就是戏仿体文学,戏仿文学对圣经文学做了狂欢节饮宴式的滑稽改编,戏仿了弥撒、祷文、圣歌、圣诗、遗嘱、墓志铭、会议决议等文体,故巴赫金称之为“神圣的戏仿”。[3]

 

巴赫金的戏仿和狂欢化理论非常适合于分析大话文学。戏仿是大话文学的基本文体特征与修辞手法,而狂欢式的冒犯和颠覆权威则是大话文学的基本快感来源。

 

从文体特征上看,大话文艺用戏仿、跨时空拼贴、并置等方法完全打破了经典作品原来所具有的完整性和自足性,它把经典打成碎片,选出对自己有用的部分,然后再将其与其他文化资源、与自己的当下生活经验组合拼装到一块。这样做的时候,大话文学完全颠覆了经典作品原有的神圣光环。从其文本的构件(构成要求)上看,它不是全新的,而是拼帖的、凑合的、杂取的;但从文本的组合方式、从意义的生产方式上看,却是全新的、属于生产者自己的。最早体现这种风格的是大话文艺的鼻祖、周星弛的“无厘头电影”《大话西游》。这部影片尽情戏仿中国古代经典小说《西游记》,把中国的佛学“神曲”改造成了搞笑的爱情话本,其中所有的人物都遭到了游戏式的篡改:唐僧变成了婆婆妈妈、叽叽歪歪的傻瓜(令人联想起面目可憎、罗里罗嗦的家长、老师和行政官僚),而孙悟空则成了伟大的超时空爱情的化身(情圣),甚至连白骨精都一改其阴险狠毒的传统形象模式,变成情意缠绵、爱情至上主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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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刘康:《对话的喧声——— 巴赫金的文化转型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166页。

 

[2] 巴赫金认为狂欢化的体裁“本能地蕴含着讽刺摹拟”。参见刘康:《对话的喧声——— 巴赫金的文化转型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166页。

 

[3] [] 巴赫金:《拉伯雷研究》,李兆林、夏忠宪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1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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