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笔记——军功章上你有一半,我是否也该有一半?
(2011-12-02 08: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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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情感公司股份分割女主播土豆ceo |
分类: 办案笔记 |
王微与杨蕾的婚姻存续之短,分得身家之厚引世人瞩目。2007年8月19日,王微和杨蕾在香港登记结婚,在巴厘岛举办婚礼,据传耗资数百万。但结婚仅十个月即曝出二人貌合神离。2008年8月,王微正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他可能完全没有料到2004年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为余滨的上海全土豆科技有限公司会与前妻杨蕾有财产关联,因此他只给了前妻十万元,此举曾被杨蕾向媒体悲愤地曝料自己被净身出户。而这一起他认为极简单的离婚诉讼竟然被杨蕾的律师技术性地拖延了长达一年半,至2010年3月,王微才拿到法院的离婚终审判决书。正是律师为杨蕾争取的这黄金一年半,全土豆科技有限公司共计完成五次上市前的融资,融资1。72亿美金,从注册时的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一跃而成在纳斯达克上市总市值超过8。22亿美金的庞然大物。该公司虽然成立于他们结婚前,上市前的准备也发生在他们你死我活的离婚诉讼过程中,但这仍是受婚姻法保护的婚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公司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依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杨蕾的代理律师瞄准命门,瞅准了王微正在筹划土豆网美国上市的最关键时机,于2010年11月1日就离婚后财产纠纷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诉讼的同时对王微拟上市公司股权提出诉讼保全,冻结了王微名下土豆网公司与共同财产相关的38%股份,并限制过户或转让,这一击重拳彻底擎住了土豆公司的咽喉令其上市进程动弹不得,王土豆及他的团队们眼看着公司将在漫长的离婚诉讼过程中市值缩水二十个亿,迫于无奈只能逼到谈判桌上在最短时间内谈出结果。
离婚诉讼案件中,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分割,难度最大最为复杂的就是公司股权的分割。成立于婚前的公司,经营性的收入难以界定,这也是王微轻率地误以为土豆公司及公司的上市均与前妻无关的原因。
由于我国的法律还有待完善,公司的管理及财务会计制度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公司的注册资金与经营多年后公司的净资产、股本的价值已经成为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股权的市值客观上又处于相对动态状态,如果这些公司还没有上市或准备上市,那么公司的一些财务报表就完全只受公司经营者掌控,我国法律对共同财产分割——特别是公司股份分割等的规定又过于简单化一刀切,并不依据婚姻时间的长短,双方对产业的贡献大小,是否有子女及抚养子女等情况做进一步细化量化的规定,过于机械简单地把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作为分割原则,使得实际付出劳动最大承担各项经营风险、撑控经营的一方不愿主动公开真实的财务报表,甚至弄虚作假,做为配偶的另一方要真正查清公司的价值及可分配的股份权益,在目前的司法环境下还是非常困难的。配偶一方尽力争取来的公司股份,往往不是权益,而是共同承担债务的风险。
我们在实践中也曾经经手过一些资产较大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交到我们手里的财产清单竟然长达十页,列出有名有姓的公司多达五十余家,房产、林地,矿产等其他财产更是不计其数。为了厘清这些财产及当事人的直接或间接的公司股权及所有者权益,我们律师团队花费数月的时间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调查取证,才出具了一份详细的财产分割法律意见书,在谈判过程中,我方律师则依据我们所做的详尽调查,列举了当事人各自在婚姻中所做的贡献、今后的收入能力、财产的来源、对家庭所付出的牺牲和努力,养育三个子女的辛苦,当事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双方的过错等,将财产分配方案表尽量细化和量化,对财产分配的方案既告知其然,又给出所以然,以理服人达到了很好地说服当事人的效果,当然另外也由于对方当事人在婚姻中确实存在严重的过失,虽然家有房产无数,却在出租房里与一个年轻女孩同居,这一事实已经被我方当事人用录象固定了证据,该案经过艰苦的谈判,对方终于同意了给付我方当事人八千万的财产权益并配合办理了过户转让等相关手续。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权利和义务总要相当,法律既要维护弱势一方的权益,也要保护创造财富者的利益。只有制订出公平合理、有操作性的分割财产规则,才能让婚姻中双方更多一点坦然的甜蜜和纯粹的爱情,少一些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利益之争。军功章上的功劳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但是分军功章的时候简单机械化地把奖章劈成两半一人得一半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