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息产业部、建设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信部联规[2007]24号)。这个通知在强调用户选择权的基础上,要求运营商不得与开发商签订排他合同,虽然其中没有像电信条例中一样强调开发商必须无偿将驻地网设施提供的运营商,但最突出和重要的一点是重申必须将驻地接入设施纳入建设预算中,也就是纳入房屋建筑成本中。这样用户在购买新的房产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付出成本购买了用户驻地电信线路设施的所有权,也就是最后一公里的所有权实际上赋予给了用户。
既然用户是电信最后一公里的所有者,也就自然应该是受益者,而驻地运营商如果希望再依靠圈占用户的最后一公里,将本属于用户的“用户驻地网”强制作为自己的垄断经营资源,将在法律意义上很难行得通,不再具有法理性。
看到以一些人鼓吹用户驻地网模式,在这里也写几句,因为本人曾经也对此做过很长时间研究,认为用户驻地网经营模式并非电信改革的良药,恰恰相反,从国内外的经验看,此种模式暴露出的诸多弊端,实际是一个不折不扣伪命题。
用户驻地网运营模式是一种更畸形的垄断模式。
在用户驻地网经营模式中,驻地网运营商一般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取得“最后一公里”或“最后一百米”的布线垄断权,建设自己的固话窄带语音和宽带数据户线接入设施,并由此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收取接入费用。
然而,实际运作中,用户驻地网运营商往往是通过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紧密配合形成一体式垄断,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高价电信服务接入条件。运营商不是去靠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降低价格去争取用户,而靠给予驻地网运营商和房地产开发商最多的利益回扣来竞争市场。由此形成了电信行业中最庞大、最灰色的一块地带。用户驻地网模式实际是开发商和物业垄断的赘生物。
最为关键的是,在现在所有的用户驻地网运营中,用户几乎都无法享受到电信运营商间的竞争所带来实惠,所谓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大都是一句空话。因为驻地运营商同样具有很强的逐利性,他们也需要通过垄断来获取利润。而驻地网运营商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却通过畸形的交易规则套取了产业链中大部分利润。
如某驻地网运营商的接入条件是:不仅要收取每用户通信支出的30%至40%分成,还要求收取全部用户月租费和所有新业务收费。由于目前固定电话月租费超过用户月通信支出40%,这家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商实际收取基础语音接入费用高达用户平均通信支出70%以上。
线路投资约占固话网络投资的50%左右,而驻地网络投资不超过的15%。驻地网运营商收取如此高比例话费收入,显然是一种很不公平不合理的产业游戏规则。就如国家投资建设一条1000公里的高速公路,而有人只修最后一公里的出口路段却可收走70%以上的公路收费一样,这其实蕴涵着很大的损公肥私性。
也就是说,实际上驻地网经营是在原来的产业链中增加了一个环节,这个环节
改变了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模式,但最终用户并没有得到利益,相反产业链的交易成本增加了。
尽管政府通信主管机构在某种程度上的介入有助于改善这种局面,但由于在电信运营商、驻地网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商和每个用户之间的政策协调难度很大,导致制定执行成本过大,使政府管制作用实际上受到相当大的制约。政府要做的,应该是采取国际上通行打破最后一公里的做法(后面讨论)。
如果按此畸形规则去进行所谓“扶持民营资本”和“打破垄断”的话,实际将造成大量国有资产隐性流失,并促使电信业形成千千万万个更加难以打破的畸形小区垄断。一些人鼓吹用户驻地网模式,是希望借此推动基础电信市场开放,但也有个别不良学者加入呐喊,实际上是借此与一些人呼应,变相鲸吞国家资产。一些电信公司的人员也竞相加入了圈占驻地网的浪潮,甚至出现内外勾结收取最后一公里入门费的。
本人坚持认为,电信市场应当走向开放,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决不应该让畸形的模式、畸形的政策中让某些人趁机变相侵吞、攫取国有资本的机会。应该让包括电信、石油等在内央企国有资本成为补充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奶牛”,而不是成为某些人变相榨取的“奶牛”。
(下一篇再写国际上如何解决最后一公里矛盾)
既然用户是电信最后一公里的所有者,也就自然应该是受益者,而驻地运营商如果希望再依靠圈占用户的最后一公里,将本属于用户的“用户驻地网”强制作为自己的垄断经营资源,将在法律意义上很难行得通,不再具有法理性。
看到以一些人鼓吹用户驻地网模式,在这里也写几句,因为本人曾经也对此做过很长时间研究,认为用户驻地网经营模式并非电信改革的良药,恰恰相反,从国内外的经验看,此种模式暴露出的诸多弊端,实际是一个不折不扣伪命题。
用户驻地网运营模式是一种更畸形的垄断模式。
在用户驻地网经营模式中,驻地网运营商一般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取得“最后一公里”或“最后一百米”的布线垄断权,建设自己的固话窄带语音和宽带数据户线接入设施,并由此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收取接入费用。
然而,实际运作中,用户驻地网运营商往往是通过房地产开发商、物业公司的紧密配合形成一体式垄断,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高价电信服务接入条件。运营商不是去靠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和降低价格去争取用户,而靠给予驻地网运营商和房地产开发商最多的利益回扣来竞争市场。由此形成了电信行业中最庞大、最灰色的一块地带。用户驻地网模式实际是开发商和物业垄断的赘生物。
最为关键的是,在现在所有的用户驻地网运营中,用户几乎都无法享受到电信运营商间的竞争所带来实惠,所谓用户自由选择运营商大都是一句空话。因为驻地运营商同样具有很强的逐利性,他们也需要通过垄断来获取利润。而驻地网运营商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却通过畸形的交易规则套取了产业链中大部分利润。
如某驻地网运营商的接入条件是:不仅要收取每用户通信支出的30%至40%分成,还要求收取全部用户月租费和所有新业务收费。由于目前固定电话月租费超过用户月通信支出40%,这家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商实际收取基础语音接入费用高达用户平均通信支出70%以上。
线路投资约占固话网络投资的50%左右,而驻地网络投资不超过的15%。驻地网运营商收取如此高比例话费收入,显然是一种很不公平不合理的产业游戏规则。就如国家投资建设一条1000公里的高速公路,而有人只修最后一公里的出口路段却可收走70%以上的公路收费一样,这其实蕴涵着很大的损公肥私性。
也就是说,实际上驻地网经营是在原来的产业链中增加了一个环节,这个环节
改变了产业链的利益分配模式,但最终用户并没有得到利益,相反产业链的交易成本增加了。
尽管政府通信主管机构在某种程度上的介入有助于改善这种局面,但由于在电信运营商、驻地网运营商、房地产开发商和每个用户之间的政策协调难度很大,导致制定执行成本过大,使政府管制作用实际上受到相当大的制约。政府要做的,应该是采取国际上通行打破最后一公里的做法(后面讨论)。
如果按此畸形规则去进行所谓“扶持民营资本”和“打破垄断”的话,实际将造成大量国有资产隐性流失,并促使电信业形成千千万万个更加难以打破的畸形小区垄断。一些人鼓吹用户驻地网模式,是希望借此推动基础电信市场开放,但也有个别不良学者加入呐喊,实际上是借此与一些人呼应,变相鲸吞国家资产。一些电信公司的人员也竞相加入了圈占驻地网的浪潮,甚至出现内外勾结收取最后一公里入门费的。
本人坚持认为,电信市场应当走向开放,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决不应该让畸形的模式、畸形的政策中让某些人趁机变相侵吞、攫取国有资本的机会。应该让包括电信、石油等在内央企国有资本成为补充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奶牛”,而不是成为某些人变相榨取的“奶牛”。
(下一篇再写国际上如何解决最后一公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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