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喜欢伊沙的诗,大学就喜欢上了。这个口语化诗人让我明白这世界到处泛滥的是严肃和矫情。我去年还去书城买过他写的《我的英雄》和编的《现代诗经》。我无法跟一个不是诗人的人谈论他的诗歌,所以我在此也就不评论他的诗了。倘问文若其人的话,我敢肯定这家伙就是一个表面开放坦荡,内里保守收敛的人。嘴上一会操这一会操那,其实骨子里抒情的要命。
当我在书城看到伊沙著的长篇《狂欢》时,我几乎在一瞬间就下了要买的决定。他说过,他写诗写散文都是在写小说做准备。现在小说出来了,我想这定是”十年磨一剑“的精品。我还打算一俟看完立刻推荐朋友看,让大家都来目睹一个文学家的诞生。可惜呀,伊沙,你这个《狂欢》实实在在浪费了我三天的时间。
我晚上吃饭拿着它看,上厕所拿着它看,坐公交拿着它看,我以为他在这里面会有绝妙的智慧等着我去发现。可是我看着看着,就感到了不耐烦。冗长的句子,俗套的比喻,毫无价值的议论,连带急切的语气,天呀,我怀疑我是不是看错了,这难道就是大诗人伊沙的处女长篇大作?
我像是站在厕所里,迫于臭味,急着撒完一泡尿一样看完了小说,就像是看一部只有打和杀的电影一样,我也终于来到了小说的结尾,那个像黄易小说里面的项少龙一样的彪悍男子冯彪,在操了无数个老女人之后,被严打了。真是绝妙的结尾呀,我觉得他要是早写严打,小说也不会恶心我这么长时间。不过,还算他心思缜密,结尾还真是把所有人物都照顾到了,所有的坏人都不得好死,所有的疯狂都自毁前程,老郑这个半仙在结尾冒出来向他建议赶快北上,齐自立因为前后强奸了两个女人,终于被他写死了,死于一起强奸行动,那会他正爽时被女孩粗鲁的男友发现了。什么陈卫国啦,莎丽啦,女房东啦,金老板啦,最后全有一个非常煽情的结局,他们手挽手出来跟大家打了照面就算谢了幕。连前面N久没有出现的”风筝“也以疯子的面目跑出来,跟大家作揖说再见。冯彪还就栽在这事情上,最后他还在解释,他跟一个精神病人睡了觉,所以他再也解释不清了。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书的最后几页还附带了几个网友殷勤的赞美。说几十年都没看这样好的小说啦,说他已走出了鲁迅超越了鲁迅,说他的小说为当代文学添上了浓重的一笔。我靠,那书要是在我身边(书在家,我在办公室),我非抄上几段,让大家看看这帮人无知的嘴脸。像伊沙的一个集子名一样《无知者无耻》。太对了这话。
故事的大概我没说我也不想说,基本上是伊沙自传的夸张版,什么写骂人文章啦,当杂志社主编啦,写小说混日子啦,伊沙的那点经历整了整容摆置进去了。
好,我有点语无伦次了。我应该冷静一下。我应该原谅他对吧,人家第一次写长篇,探索阶段情有可原嘛,你觉得差是因为你期待太高了嘛。可是我不能原谅他的不严谨。一则,这个所谓的长篇,其实再删上个200页绰绰有余,也就是说这其中水分太大了。你写诗出身,写小说怎么能这么拉杂呢?不原谅。二则,小说通篇都是干瘪的事件描写, 大量的巧合,大量的情节转折,我觉得你这跟电视剧没多少区别,可能人家说话酸一点,你说话时兴些,效果其实一样。你让散文中的幽默出现在小说里,本身就是对小说的误解,因为小说不是贫嘴的艺术,这可以对照都梁的小说《血色浪漫》等,通病都是作者设计好情节,在人物自己无法解释清楚,作者蹦出来,自圆自话。三,小说是需要故事,但其实对故事的依赖性并不强,所以当《狂欢》抽了故事,再无其他时,就不能再称之为小说了,称为长篇故事更妥帖些。最后一点,小说中的性描写实在多而且滥,以致于我怀疑你是不是一边打飞机一边写小说,还是一边看毛片,一边写细节。所以你才让你的性描写俗套得让我这个资深黄书读者了无兴趣。你可能以为这才是人,才真实。那你又理解错了,小说的真实不是过程的真实,是细节的真实。你在描写的时候竟然没有一处细节的刻画,让我觉得,当冯彪一个接一个,不知疲倦地跟遇到的每个女人做爱时,你不是作者,你成了冯彪。所以最后不是冯彪爽了,是你爽了,所以当最后你意识到你在丧失性欲时,就让冯彪结束了自己的CB历程。
当然小说有两句话说得不错,我以为这话的出现是他事先设计好的。或者说他根据这话设计了情节。一句(大意)是:权力是某些酷爱权力的男人的伟哥,同样也是某些酷爱权力的女人的春药,当权力忽然丧失时,这样的男人和女人连欲望也会一起失去。一句(大意)是:女人对作家的好处是,当他不需要你时,你还会作为他写作的素材继续存在。可是你别告诉我,我花了29块钱就为了买这两句话。
伊沙,真的想奉劝你一句,还是做你诗人那份有前途的职业吧。要不,我又该喊你那句著名口号了:请恶死诗人,别再让丫作践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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