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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部门维护谁的利益

(2007-09-13 1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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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规划建设

房产

句容市

规划局

规划调整

变更

规划公示

开发商

分类: 规划建设

  据8月29日《扬子晚报》:当初开发商以大型迷宫式花园、网球场作为“卖点”,极力向业主推销自己的商品房。面对美丽的宣传资料和图纸,句容市的李先生以较高的价格买下了一套“景观房”。然而,近日他突然发现,原先规划的“伽利略广场”和网球场地段开始建设3幢商品房。再到售楼处一看,模型也发生了变化,网球场变换了地方,大型广场也大面积缩水。这让和李先生一样的近百名业主感到非常气愤,于是纷纷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并向法院递交了诉状。

  对此,报社记者咨询了句容市规划局行政服务科科长李艳。李告诉记者,接到“哈佛”调整规划申请后,3月16日至25日在“哈佛”进行了调整规划方案公示,没有接到业主任何意见,于5月28日正式批准了“哈佛”规划调整方案。她说,开发商当初的规划,是在网球场和广场边上建小高层,但后来,开发商考虑小高层的市场不好,便准备建多层。如果不增加楼房,开发商的利益就要受损,于是便提出要更改规划。还说,按照有关规定,我们已经进行了公示,更改规划是合法的。

  笔者看到这篇报道后,且不说公示、更改规划是不是合程序,单就这个科长所说的“如果不增加楼房,开发商的利益就要受损,于是便提出要更改规划。”这句话,我就觉得有问题。试想规划局的职责是什么,是一味的满足开发商的利益吗?规划局是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其职能就是负责城市规划管理,维护城市和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开发商在城市建设中追求的却是利益最大化,甚至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惜损害城市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难道规划部门也要无限制的满足他们的要求?

  其实我们应该静下心来想一想,开发商是商人,做商人就是为了赚钱,但赚有多有少。这个赚钱多少与规划部门既有关系也没有关系。说有关系,就是规划部门可以站在他们一边,为了开发商的利益去做规划(当然这就要牺牲城市和广大群众的集体利益),以让他们赚取更多的财富;说没关系,就是开发商赚取多少钱那不是规划部门的事,他赚他的,你凭责任和良心做你的规划。但是,时下大多数情况还不是这样,很多规划管理部门总是站在开发商一边去做规划,一味地满足他们的要求,让开发商在实现和赚取更大的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城市和广大群众的集体利益,能不引起群众的反对吗?

  当然,在更改规划前虽然也进行了公示,试想,你的公示是不是做到了公正。实际上,很多规划部门的公示就其形式而言也仅叫作公示,其效果和用心就不一定算作公示了。君不见,有些公示牌安放在偏僻的地方,有的放在工地上。试想,有多少老百姓整天到建设工地上去看公示牌的?有的公示牌的字体很小,张贴的位置也很高,就是有意让你看不到或看不清楚公示的内容。正如上面这一事件中所说的,公示时,大部分业主没有入住,且公示牌设在2棵树之间,谁也不会在意。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个公示也只能是例行公事,走一下过场而已,至于业主们看没看到这个公示就不是规划部门的事了,反正公示期一过,规划部门就认定大家没有什么意见,就认定大家同意了开发商的意愿,就可以批准变更规划,也就达到了开发商的目的。这也是规划部门和开发商共同所期盼的。

  当然,规划部门的某些人为了开发商的要求和利益而更改规划,也不是没有利益可赚的。一些开发商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请掌握这方面权力的人喝上一场,或送些礼品,或送上几张购物卡,等等,反正人家为了开发商而更改规划也不能白忙活,否则,规划部门会有更多的理由而不改规划,或只需把更改规划的内容登在当地有影响的报纸上,或放在自己的网站上,或把公示牌安放在群众集中居住的地方,相信总会有提出不同意见的人,即时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规划部门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条不变更规划的理由,让你开发商没办法。

  所以,对待生活居住区这样的规划调整,我觉得应该有个规定和约束:只要规划定下来,开发商楼盘一开,就不能随便变更规划。因为楼盘一开就有人预订楼房,如再更改规划,就会引起矛盾和冲突。再说,规划部门应该把维护城市公共利益和广大群众的放在第一位,而不能把开发商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涉及城市和群众的供电、供水、学校、幼儿园、卫生、体育、物业用房、绿地、游园等公共设施,更不能随意更改和取消,否则规划部门就是失职。

  规划部门维护的是城市和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不是开发商和少数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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