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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旧建筑短命建筑 |
分类: 规划建设 |
前段时间,高楼爆破接连不断:广州天河城西塔楼被爆破拆除后,号称“西湖第一高楼”的浙江大学湖滨校区教学主楼被实施爆破;青岛市昔日的标志性建筑之一铁道大厦,也被爆破拆除;某市火车站建成仅仅两年,爆破后又重新“改扩建”。无论是什么原因拆除这些建筑,我想当初花巨资建这些大型建筑时,一定都会说这些建筑功能齐全、设计新颖、布局合理。但仅仅过了几年或十多年,这些“功能齐全、设计新颖、布局合理”的大型建筑被爆破拆除了。
实际上,像这种新建几年又被拆除的建筑在全国各地较为普遍。除了建筑本身属“豆腐渣”工程被拆除外,我想大多数“短命”建筑当属规划不当、功能性差、布局不甚合理等原因。但不管何故,像这类大型建筑在新建之初和编制规划方案时,一定是经过规划、设计、建筑方面的专家和领导多次“会诊把脉”,但就是一个经过专家和领导评审过的火车站却在短短的两年后又被拆除了。
这类“短命”建筑听的多了,便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凡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都是经过专家和领导论证过的,而那些规划不符合标准、规划位置不当、布局不合理,以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视作垃圾建筑,也不是老百姓设计和拍板的,也都是经过专家论证和逐级上报批准的,甚至有些问题建筑居然获得这奖那奖。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有问题的建筑,没有几个是专家和领导主动指出来、说出来的。相反,大多数有问题的建筑都是由不懂业务、不是专家的普通百姓“评”出来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发展很快。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次要建筑为25~50年。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实际住宅的平均寿命却仅仅为30年,而在国外尤其是欧洲一些国家,50年、70年,甚至上百年的建筑很多,居民以住旧建筑、古民居为荣,这与我们的居住观念形成了明显的对比差。可以说,现在的建筑生命10年正常,20年不多,30年很少,今天建起来,明天拆掉的建筑比比皆是。我想,除了建筑质量原因外,更多的是由于建筑物的位置、布局、结构、功能、样式、色彩等方面的问题,而对此有谁负过责?像某市只有两年建筑生命的火车站,虽然大多数老百姓提出需要问责,但当时参与规划、设计、论证和建设的专家、领导们,有几个主动站出来说“我负责”?
时下,各地规划建设部门积极推行“阳光规划”,即在新建某个项目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公示牌、通告、问卷调查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尤其是涉及自身利益的老百姓征询意见。但是,这类公示一般是在旧建筑拆除后新规划项目建设之前进行的,而忽视了对拆除旧建筑征求意见和进行公示,以至于有些建筑拆除后,让人感到痛心疾首,更重要的是造成一些不可再生资源的严重破坏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对此,我们在推行“阳光规划”时,需要改进的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中,不仅新建项目需要公示,拆除旧建筑也要公示。拆除旧建筑的原因、拆除后新建项目所涉及的各项内容,都应广泛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尤其是公共和公益性及大型建筑拆除或新建之前,更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和征询意见。近日,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石镇南石村在旧村改造中,对当年日本侵略军占领该地区时为停放军用飞机而修建的大型地堡是留是拆,通过新闻媒体让老百姓参与讨论,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起到了很好的公示和监督作用。
拆除旧建筑也要多听听百姓意见。
写于200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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