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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潘金莲淫妇荡妇武大郎西门庆文化 |
分类: 一吐为快 |
今天浏览新浪博客网,竟有几篇对潘金莲的评价文章,说她不是淫妇,或说她原来不是淫妇,或说她原本不“性福”而追求“性福”变得淫荡,这也是潘金莲“性福”的权力,等等。
看过这些网文后,不仅使我联想到1998年看过中央电视台拍摄的电视连续剧《水浒传》后写的一篇对潘金莲的评论,有必要在此再一次阐述我的观点。
本来,古典小说《水浒传》所写的潘金莲给人的印象就是是淫荡、毒辣。不信,请看原著中描写武大为什么从清河县搬到阳谷县居住的原因:
“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獕,不会风流,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
“那潘金莲过门之后,武大是个懦弱依本分的人,被这一班子(指奸诈的浮浪子弟们)不时间在门前叫道:‘好一块羊肉,倒落到狗口里。’因此武大在清河县住不牢,搬来这阳谷县紫石街赁房居住,每日仍旧挑卖炊饼。”
这般看来,潘金莲生性并非是个守规矩的女人,“为头的爱偷汉子”。原著作者之所以这样写,也为后来潘金莲轻易被王婆牵着走与西门庆鬼混,最后又毒死武大郎打下了铺垫。
这说明,潘金莲原来就是一个淫妇、荡妇。当然,对这一人物,现在众说不一,这另当别论。但不能说潘金莲不是荡妇,不管历史生活中有没有这个人物,但我们不能不承认或篡改了古典小说《水浒传》中潘金莲本来就有的这种“淫荡”性格。之所以原著中赋予潘金莲这种本性,就是为后来潘金莲与西门庆合伙谋害武大郎打下了“铺垫”和“埋伏”。
时代在前进,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现如今人们对“性”的认识已不再是过去那种遮遮掩掩和羞羞答答。但无论如何我们要忠于原著中的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尤其在反映历史作品和名著的时候,对那些已在人们心中扎了根,具有代表性和有一定影响的人物,更应尊重原著或历史。否则,将给人一种变味的感觉。
过去,有人也想用现代的观念去理解历史上的陈世美,给他“翻案”,结果如何?陈世美还是陈世美!
“为头的爱偷汉子”,既是偷,说明潘金莲的性欲难忍,比一般人的欲望强烈。潘金莲是人,用现代的观念衡量和评判,她享有追求“性福”的权力。但无论如何评说潘金莲,潘金莲在历史原著或人们的印象中原本就是一个淫妇、荡妇!如果说现在有了不同意见,那是因为有些人没有读懂小说《水浒传》中那个时代的潘金莲。或者说,是人们的性观念发生了变化,是人们用“性权力”和“性本能”去衡量潘金莲这个人物。这也说明,现如今,“性”在人们眼中不再是“洪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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