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不应该标准过高
这几日新闻报道,广渠路15号的规划条件已定,容积率为2。
按我个人的理解,如果把住房比做吃饭的话:
廉租房就是过去赈济穷人的粥,能够让你活着但不可能吃得太饱。也不能太差,要插筷不倒。
经济适用房本应是青菜、豆腐、大米饭,能吃饱但完全谈不上营养与健康。不过前几年似乎有点走了样,成了粟子面小馒头和御制酱菜。至于新的经济适用房成了拆迁安置房,大致也应该还原成本来应有的水平吧。
新出来了限价房,有人说是用来替代经济适用房。应该也是青菜、豆腐、大米饭,没啥油水。不过现在看了广渠路15号的规划条件,有点搞不明白了。
限户型普通商品房划做普通家常菜大家应该没什么意见。只不过个中标准差异巨大,从街边小店到百年老店都有,价格也高低不等。最近受批评最多的也就是这些菜,主要是菜量太大且价格偏高。
高档商品房就不多说了,反正一般人吃不起,不过有人愿意掏大把的银子也没道理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当然,他们不应该占有过多的资源,也不应该成为主流产品。至于国内所谓的毫宅,够不够格还很难说。
再回到前面说的限价商品房,原以为也就是青菜、豆腐、大米饭,可是2的容积率让我觉得:给出的材料可谓精品,如果想要做出燕、鲍、翅也是可以的。但今天非要做出农家菜,会否可惜了好材料?而且好材料量少,或许没办法满足更多人吃饱的愿望。如果是我,也许我会把这些材料拿出去多换点普通材料回来,或许再买点肉,让多点人吃饱且稍加改善。岂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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