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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租房,谁为房东?

(2006-07-24 08:20:35)
分类: 房地产的话题
   据报道,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22日在第三届中国宏观经济走势与产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国家应建立一个比较合理的住房消费结构,引导城镇居民健康合理消费。我国住房政策导向不能只单纯地鼓励大家买房,应调整政策导向,倡导中低收入家庭租房居住。

  本人十分支持束先生的观点,中低收入人群如果只能依靠购买解决住房问题,将面临极大的困难和生活压力,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有一点提请关心此问题的人士注意:

  鼓励租房,谁为房东?

  租房是一定要有房东的。以前我们的父母是从国家手中租房子。房改后买下了福利公房。今天,我们向谁租房子?

  国家已经不可能了。现在备受关注的廉租房问题解决起来还面临很多困难。大量中低收入人群都从国家租房子完全不现实。无论人力、财力都不现实。但国家应该负责一部分收入最低人群的基本生活住房问题。而中等收入人群(特别是中等偏下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应该交由市场解决。

  投资机构?目前国家还没有此类专门的机构,政策法规上也没有相应的制度。

  投资人?目前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正在打击的就是房产投资,没有投资何来房东?眼下的营业税限制了房产的流通与变现能力,而未来的物业税将加大房产持有的成本。政策的不确定性必将打击投资热情,长此以往,还有多少人选择当房东?

  城市居民?目前很多城市居民在改善居住条件后,出租原有住房。由于目前二手房价格较高,因此租不如卖。再加上未来的物业税、所得税等不确定因素,有多少人还会坚定的长期出租物业?

  事实上,正常的长线房产投资是应该鼓励的。有了投资人,才有出租房源。不光是个人投资者,国家还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人,以长线持有经营物业作为主导方向。规模经济容易降低物业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相应减低租金水平。也有利于国家在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过程中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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