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师汪曾祺(1-8)
(2017-03-19 19:09:05)我的老师汪曾祺
文/苏北
写下这个题目,我自己也有点怀疑,能这么说么?你没有上过大学,更没念过硕士、博士,不可能像汪先生与沈先生(从文)那样的师生之谊。你一个乡下孩子、土包子,怎么可能有汪曾祺这样的一位老师?
去年我曾就这个题目写了几段话,最终还是放下了。今年是汪先生去世整二十周年,文学界肯定会有些纪念活动的,我拿什么来纪念呢?
我还是把这个题目写下去。我为什么不能是汪先生的学生?我的老师怎么就不能是汪曾祺呢?他虽没有在大学教过我,也没能手把手地教会我文学创作。可是整整三十年,或者说是他去世后的整整二十年,我几乎天天都和他在一起,别人觉得他已去世了,而我觉得他并没死,他每天都和我在一起。他的书在我的床头,他的名字在我的口中。
有时我也觉得无趣。在这个城市,有许多读书人早已把我和汪曾祺捆在了一起。朋友聚会,来一个生朋友。朋友会说,这是某某,研究汪曾祺的,或者说是汪曾祺的学生。我之前会反对,说不是不是。后来麻木了,也就含含糊糊:“不敢不敢”或者“惭愧惭愧”了之。还有就是极熟的朋友小聚,会有朋友给打“预防针”:“苏北,今天不许谈汪曾祺,只喝酒。提汪先生一下名字,自罚一杯,如何?”
可见我已到了“无汪不谈”的程度了。
我为什么这么热爱汪曾祺呢?
这个就说来话长了。容我稍稍扯远一点。
一、乡下
先说我怎么热爱上文学的。这个话还要说吗?对我确实是要说的,因为我从小就不热爱文学,也没有读过什么文学书,我记忆中的少年时的文学(十四岁之前吧)大约就是《一块银元》和《小黑鳗游大海》,因为这两本书埋在了我记忆深处,说明曾经是真在我少年的心中驻留过。
九岁前在乡下,高邮湖边的一个小县城的乡下。这个县在高邮湖西岸,湖东就是江苏高邮县。我所在的那个村庄属铜城镇,全名叫余庄大队和平生产队。我记得我们家的独院。西边一户人家稍近,东边一户人家稍远。西边走过一块稻田是我叫做表婶的家,还有个表哥在外面当兵,表嫂在家同婆婆过;东边一户隔着一个湾湾的、冬瓜形的池塘,凹陷的部分是我们两家的自留地(菜园,)。菜园一家一半,池塘也是一家一半。池塘里水非常清澈。我们家的吃水,洗,涮,也都是在这口池塘里。
夏天一池塘的菱角。紫红皮的菱角,夏天用一只澡盆,人蹲在澡盆里,用两片竹片划着,摘菱。一摘一澡盆。之后大锅烀熟。烀菱五更头即开始烀,烀得一屋子香味。我和我姐姐挑着菱到铜城镇上赶早市卖过。到镇上要过一个小桥。快到镇上有个大桥(后来我知道是铜城河大桥)。镇口有两棵老柳树。我一见到老柳树,就知道快到镇上了。进了镇子,走不远,有一家门朝北的小卖部。是那种上排门的老式小店。我记得里面的气味,一股浓烈的生酱油的气味。我们的家酱油、盐、醋,都在他家买。——有时上街也把一些不用的东西顺便放在他家店里,办完事从他家再拿。过了小店,有一座古老的拱桥。过了拱桥,就是老街了。
铜城是个老镇。老街,老人,老店。我那时就特别羡慕街上人。因为我印象特别强烈的,是铜城街上那些迎街木板门边,坐着的老人,老妇人,都白白净净的干净,人也都收拾得干净,不象我们村子里的那些妇女,都因为强度的劳动,田里插秧,风吹日晒,没有了小街上老妇人的悠闲、恬静;这其实就是个户口关系: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小街上就是做生意;而农村就是庄稼人。
我们家是三间土坯屋。一个院子。院落的围墙也是土夯的,下半截披了衰草。屋后是个庄园沟,沟连着边上的池塘,水也是清冽冽的。屋后的空地遍植竹子。竹子长得快,一夏天浓荫滚滚,特别地荫凉。
我家庄子的南边就是金黄的麦田。过了麦田,有个很大的池塘,塘埂东南角的高坡上长一丛由刺槐树、苦楝树、乌桕树、水杨柳和老柳树组成的杂树林。我那时同邻庄一个叫大海的同龄孩子则经常光顾那杂树林子,我们的主要任务是捉鸟。夏天的雨后则拾“地大皮”。——一种雨后即发的菌。地大皮是拾得到的。拾了即和韭菜炒吃。童年的地大皮非常好吃,记忆中的鸟则一只也没能捉到。鸟是有的,灰喜鹊和斑鸠。
灰喜鹊叫“喳——喳喳,喳——”
斑鸠叫:“鹁鸪鸪,——咕!”
如今想来极为亲切。
塘的埂上长满了巴根草。塘里五月一湖荷叶,七月缀满荷花,八月莲蓬满池。塘里也有成群的鸭子,麻鸭和白鸭最多,童年的鸭子在塘里叫:“呱,呱呱呱呱——”,就仿佛满塘荷花莲蓬在塘的深处叫。
幼稚园与我辈乡下孩子无缘。我的小学的五分之三是在乡下一个复式班完成的。我至今还记得那个美丽的女老师。她似乎是个下放知青。她叫王得好。她的名字和她的人一样美丽。这大约是我童年世界里第一个女性的名字。我至今还奇怪:有许多名字我都忘记了,这个名字却刻骨铭心。我们教室是用的一个张姓大户人家的旁厢。那是一间土砌草顶的旧屋。我记得仰望屋顶还见光线。光线中尘粒翻飞旋转。教室的地为白土 ,坑坑洼洼,有调皮的孩子将尿撒在凹洼处能阴湿半天。我的同学我只记得小虎子和张玉田 。小虎子因为是张家老五。张家的孩子在我童年记忆中特别的多,似乎有八九头十个,小虎子的姐姐那时似乎已很大了,帮母亲做事,并不读书。张玉田是个独子,他家住在小虎子家的隔壁。张玉田长得白白净净,白果脸,男孩身后却拖一挂漆黑的长辫。张玉田的母亲也很年轻漂亮,也是白果脸。张玉田爸爸我一次没见过,不知没了还是一直在外。张玉田家很干净,比小虎子家不知要清爽多少倍。张玉田家院子里有一棵枣子树。树不大,可夏天木枣子结得特别多。我的同学似乎都吃过张玉田家的木枣子。
我记得这两位的原因主要还是我们仨合伙干了一件恶作剧。那时的小虎子家养了许多的小鸡。大约有四五十只吧。整天由老母鸡带着,在院里叽叽喳喳。有一回下课,不知谁先起的头,仨孩子捉了一只小绒鸡。剥开鸡嘴,掏出小鸡鸡用尿灌小鸡。究竟谁人灌得现在印象全然模糊,但小鸡确乎是给我们灌死了。我记得小虎子妈妈回来后,大吵着骂我们,并顺手“刷”了小虎子一个耳刮子。我也被吓得噤住。张玉田大哭了起来,引出了他白果子脸的娘。
倒有一件事令我难忘。一次我和邻庄的大海一起打猪草。猪草是一种叫土萁苗的多浆的藤草。长在五六月的麦棵里。我们打猪草就趟着五六月的即将收割的焦黄的麦棵去找。找到一棵,即弓下腰连藤拔起,放入猪草篮。我记得我的个子都还没有麦子高。有时打半天,垫脚一看,不知人已在何处。打猪草的时候,我们还玩一种用小镰刀扔的姿势定输赢的赌博游戏,来赌猪草。我记得镰刀的姿势有“∧”“Γ”“∨”,还有一种睡倒列为最次。有一次我们在塘埂的杂树林子的畈子下一块麦田里打土萁苗。我在麦田里趟着趟着忽然发见一丛倒伏的麦子,竟是一个鸡窝。一只芦花鸡正蹲在窝里下蛋。鸡见到人即刻飞扑了起来逃走,窝里竟是几十个鸡蛋!我见了鸡蛋也立即伏倒扑过去,就往篮里捡。大海也同时发现,也要来拾,我们便扭打谩骂起来。
二、童年零碎
一年夏天,那时我大约已七岁了。邻居表婶后园栽有一棵蟠桃树,正是果子压枝的季节。
一日中午,我趁大人都在午睡,悄悄溜进表婶家的后园,爬上桃树,就将熟透了的桃子往怀里塞,因汗衫扎在短裤内,装得下十几个,正在这时,比我大五六岁的表哥不知何时出现在树下。我翻身下树,拔腿就跑。可当时只顾逃跑,没想桃子都从裤腰滚入短裤,通过下裆,从裤脚滚落。待我溜回家,汗衫内果子一个不剩。
可周身奇痒,桃子上的绒毛落了一身。
我上小学二年级时已顽皮得不行,一日与一个女同学吵嘴,趁她不备,我猛揪了一把她的粗长辫扭头便跑,跑过张家大屋,跑过张玉田家的那棵枣子树,这个黄毛丫头肯定被我这一把扯痛了,回头死命追我。我因长得矮胖,哪里跑得过她那两条长腿,眼看就要被追上。我就听后面小虎子大喊:
“褪下裤子!”
我情急之下,拨过头来,一下将裤子褪到脚踝,绊着两脚迎面向她跑的方向走来。那黄毛丫头见状,双手掩面扭头就跑。我哈哈大笑。那个快乐!
仍是夏天,一天晚上,我同大海潜入南庄的蚕豆园里。我与大海睡在蚕豆棵里,摘下蚕豆,剥去壳,将蚕豆粒用针穿在线上,摘呀穿呀,从天刚擦黑到星星满天,每人穿了整整三大挂。于是我们便像和尚一样,将穿好的蚕豆粒挂在胸前。正悄悄地离开,恰被看园的麻二爷撞见,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两只大手已将我们捉牢。于是我们只得乖乖地被他提溜着来到生产队,不知怎地一下子圈上来那么多人。我们歪着头噘着嘴,一副不在乎的模样。
在一片训斥和责问声中,我和大海嘤嘤地哭了起来。麻二爷反笑了起来,拍拍我们的屁股,大吼一声:“滚——”
我们每人挂了一串蚕豆串,拍着屁股飞跑“滚”。
那个村庄和村庄上的我的家,给了我最早的文学教育。
三、我的中学
小学二年级结束,因父亲在县城工作,我便离开了老家,来到县城,插入县城北小学读三年级,完成了我从一个乡下孩子到县城孩子的转变。
县城是城乡的纽带。它的一头是乡村,一头是城市。我在这个高邮湖边的潮湿的县城,完成了初中和高中。进入小学正是1970年,初中毕业1976年。稀里糊涂就这么过来了。可说的我大约是个顽童。先是钓鱼,滚铜板。非常入迷。我县的四乡八镇都给我跑过。我们早晨四点多钟就起床了。跑十几华里的公路到乡下池塘、沟河去钓鱼,精力出奇的好。初中时更是不读书,学工学农学“坏”,偷桃偷梨偷废铜烂铁。因个子矮,被同学欺负。被打被摔中锻炼了“皮实”。性格极其顽强。虽那时不崇尚学习,可我在班上学习仍然中等偏上。这样的“偏上”,其实是很可怜的。高中的后一年,学校抓得紧了。我在一个姓徐的胖子的老师的激励下,不敢说是蓦然醒悟,或者说是被一种青春所激荡,以一种出风头的、“人来盛”(疯)的方式投入了学习,因为年轻精力好,我学习进步很快,似乎可以用“突飞猛进”这个词形容了,因为我很快在班上排名靠前,并且以很好(不错)的分数考入尖子班。尖子班,你们知道那个时候的尖子班吗?一个学校统共就一个“尖子班”,主要任务就是高考用的,把成绩好的集中在一个班上,奋力一搏(其余几个班基本就不管了,以放羊式教学为主)。可是,可是,就我在这个“尖子班”,竟然高考落榜了,关键是我们班的绝大部分同学都考走了。
坦率地说,当时没考上大学并没什么。因为那个年头能考上大学的毕竟还很少。可是,等他们过了一学期,每个同学都从自己上学的城市回到我们县城,——他们放暑假了。第一个学期回来,他们自己也很兴奋,于是每人穿着自己学校的汗衫,汗衫上印着各自学校的名字,“交大”“工大”“医学院”“师范学院”,这些学校都在我听过的或者没听过的遥远的城市里,必须坐很远的汽车或者火车才能到达。我原来每天同他们在一起打闹,可是他们回来,仿佛变了一个人,脸上的胡子也长长了,有的个子还长高了,还有的竟然说起了普通话,或者是他生活的那个城市的话,“阿拉阿拉”“搞什呢搞!”——反正他们也年轻嘛,学习起来也快,而且也要允许他们用青春来出风头的!
关键可恶的是,他们还带回了一种用脚踢的球,后来我们知道那东西叫足球。可是我第一次见到这种球是他们带回来的,原来在中学我们打得多的,都是篮球和排球,从来没有见过这种靠脚乱踢的球。由于他们也还是新鲜劲,回来之后每天三五成群,在炎热的夏天,在我家门口的公园(叫公园,其实是一块空地)踢来踢去,大呼小叫。每人穿着印有自己学校名字的汗衫。汗衫大多为红色或者蓝色,他们于是像火一样奔跑,或者像大海一样凶涌而去,汗衫很快湿透,每人脸颊通红,蜂涌而上,拼命去抢那只皮球,他们还算义气,开始也曾试图邀我一起玩,而他们所谈话题我插不进去嘴,很快我便感到无趣了,他们也开始感到我不很舒服,于是也慢慢不邀请我。我也很知趣,也就开始疏远他们。
怎么办?那我就必须也考取大学。于是我再补习时,再也不是昏昏噩噩了,而是知道努力了。第一年高考,我失利的原因,除我拿手的物理考砸了外,主要是语文才考三十多分,严重拖了总分的腿。因此我有侧重地加强语文复习,复习的方法就是背诵课文,我不知从什么地方我弄来一本《现代散文选》,上面有《小桔灯》《背影》《长江三日》《荔枝蜜》《谁是最可爱的人》,后来我逐步知道这些作品后面有一个伟大的名字,他们是:冰心、朱自清、刘白羽、杨朔、魏巍。我将这些文章大声背诵。从我家向西,穿过几条巷子,过一个越河(夏天长满荷花),就上到城墙埂上,我每天大早就在城墙上诵读这些文字,把这些优美的文字记在心里。有时城墙上有雾,我就在雾中大声读去,仿佛那声音不是我的,而是悬在不远处的半空中的什么东西。
至此,我竟然被文学迷住了!
到第二次高考又失败之后。我死心了,不再高考,只想写一本书给我的同学看看,我当作家去!写一本《艳阳天》,或者《红楼梦》,让我的那些同学做梦去吧,目瞪口呆去吧。
四、一个白脸长身的兄弟影响了我
就在第二次高考失利后,一个机会来了。银行在高考落榜生中招干,招那种离高考线差几分的学生,银行这一招挺绝。于是我去报名,人家很正规,从高分往低分撸,我被撸上了,于是轻而易举也可以说稀里糊涂进了银行。进了银行就要开始培训,因为银行是一个特别的机构,又是一个非常严格的、刻板的机构,各种规章制度眼花缭乱。我们很快就被集中到地区,开始三个月的基础培训。地区就比我们县里大多了,地区还有火车,我们住的地委招待所,离一条铁路线很近,每天我就听着火车的汽笛声入眠,感到幸福无比。
我们宿舍原来是一个小会议室,我们去时才临时改为宿舍,一下子住进二十几个人。钢丝床都沿墙边放,一溜排,大家头抵着头,脚抵着脚,也挺高兴,年轻嘛,新鲜嘛。睡觉也不显吵,因为倒头就睡。和我们同宿舍一个白脸的兄弟,他比我大一两岁,瘦瘦长长,很是漂亮,可以说很是飘逸。他一身的反骨,说话喜欢嘲讽,一副对“现实”不满的样子,特别迷人。最厉害的他还读过很多书,可能就是这些书“害”了他。他看我弱小(我个子矮),便与我好,有时对我大谈聂赫留多夫和玛格丽特,可我不知道这个姓聂的和姓玛的是干什么的?
这位老兄,每天早上起来,还会走到大大的阳台上,伸个懒腰,之后敞开双膀,很深沉地就是一声:
“啊——,圣母,玛利亚——”
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这个姓玛的圣母是干什么的。
可是我就是通过他,知道了什么叫世界名著。我得到的第一本世界名著是《春潮》,一个薄薄的小册子,之后我也知道了聂赫留多夫是小说《复活》中的人物和玛格丽特是个妓女。我开始有意识地读世界名著了。那时正是世界名著重印的时候,我买了许多这样的书,比如《复活》《老古玩店》《巴黎圣母院》《红字》《约翰·克利斯多夫》《绿衣亨利》《契诃夫小说选》《母与子》等,而且我一部一部阅读,虽然不好读,我也不太喜欢读,可是我暗下决心,既然是世界名著,肯定是经过许多牛人筛选的。它能流传下来并且被世人所认可,肯定有它的道理,否则难道全世界的人眼睛都瞎了?
在地区三个月,我还从我的在地区师专读中文系的中学同学那里找到一本《世界文学名著导读》,上面都是一些名著的片断,于是我便按图索骥,依着葫芦画个瓢的方式来选购书籍。
三个月的学习生活结束,我的个子长了一大截。更重要的,我已有了一箱子的书,我得把它当宝贝似的带回我将工作的一个山区小镇。
五、半塔古镇
我去的这个小镇是一个古镇。名叫半塔。历史上似乎是有一座古塔的,可惜叫雷给劈了。现在区政府设在镇上,因此小镇就显得特别繁荣。商铺、机关、各种派驻机构,总之是人来人往,热闹得很。特别是到了逢节,更是人山人海,猪羊狗兔,各种小吃,买、卖十分火热。我们的银行营业所就在小镇的北头,迎街是一个二层小楼,后面一个大院子,住着职工们的家属,每人一个老婆,生它三四个孩子,因此院中就显得很有生气,妇人的呼叫,孩子的打闹。我就在办公楼的二楼一间顶头的屋子里居住了下来,朝西的窗子正好是这个院子。于是每天就能看到院子里的一切活动的情景。
我的工作是出纳员,就是每天面对着一大堆钱数来数去。银行说起来是高大上的行业,里面的人好象都西装革履。其实所干的事是极其琐碎的。比如我,就是每天面对着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票子,还不是我的。而且这样的行业,都有个师带徒的习惯,或者说有一个师带徒的过程。我刚干出纳,要求我跟一个女的学习点票子。这个女的比我大不了多少,而且长得比较好看,我便很同意拜她为师。她主要教我如何点钞,点单指单张,多指多张,说白了,单指单张就是一张一张的点,多指多张就是好几张一点,有三张的,有五张的。你别小看数钱,它也是一个行业的手艺,点好了照样出名。我的师傅就是县里的冠军。我们邻县还有一个省里的冠军。点出名了,还是省里的“三八红旗手”呢!拿了奖金不说,就是工资还长了两级。那个女的年龄较大,长得一般,之后找对象就好找得多了。据说刚开始找不到,后来找了个本县在外面当兵的,还是个连长以上的官。你说,这数钱有没有用?
她抓住我的手教我数,如何压掌,如何划挠。压要压紧,划要划稳,划要划准。她一抓我的手,我立即面红耳赤。那时我还脸红,后来不红了。她对我说:“你还脸红,我还没红呢!”
说着她放下手,脸果然就红了。
下班之后,我就在顶头的宿舍里,猛读我带回来的那些书,我记得最初读了《前夜》和《父与子》,我读不下去,读几页就爬起来瞎转转,喝点水啊,撒个尿啊,总之是“磨洋工”,这样一本书要猴年马月才能看完,我一气之下,发明一种读书方法。那时我还练功,就是玩吊环,在地上打鲤鱼打挺,我便将一根练功的功带钉在椅子上,每每坐下,先泡上一杯茶,之后将功带往腰上一扎,规定读了五十页才能站起来,这样一来,效果就好多了。有时下意识又想站起来撒尿,一抬屁股,椅子也跟上了,只好又坐下。
营业所的院子里有几棵高大的梧桐树,我来不久,即在梧桐树上扣了吊环。有时我五十页读完,也感到累了,就走下楼在吊环上,跟自己玩命,翻上翻下,有时还想做个十字水平,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于是我便把自己倒挂在吊环上,看天上的云来云去。这样看云也比较奇特。你别说,换一个角度看风景,就有别样的效果。
那个夏天的法国梧桐的叶子很大。我有时中午,也在那很大很密的树荫下读《包法利夫人》,那个夏天我有时会忽然陷入一种无聊的冥思之中,仿佛一种青春躁动般的冥思。那无边的幻想像那个夏天的云朵一般飘渺不定,变幻无常。
在这个镇上,我还进行了一场恋爱。我的师傅看我好学,执意要给我介绍对象,她说非要把镇上最美丽的少女介绍给我做老婆。于是在一个黄昏,她给我拿来一张照片,是那个时代的一张不大的黑白照片。我刚开始不敢看,先揣在兜里,回到宿舍,再偷偷一个人看。照片的构图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一个年轻的女子,坐在小船的一侧,照片的一角还飘着几缕杨柳丝条,形成一种对称之美。我知道那是南京的玄武湖,可给我印象深的,是那一头长发。那是那个时代的一头长发,那个时代的长发特别黑亮,不知道是不是与那个时代的水有点关联。
女孩是镇上拖拉机站站长的女儿,也算是镇上中层干部的子女。她高中毕业被安排在镇食品站工作,也是好单位。在看完照片之后,我和师傅后来还专门到食品站去考察真人。当然我可能也是被考察对象。那个时候的恋爱就是这样的。介绍的人很有耐心,这可能与那时的人大多无所事事有关,当然也可能与空气和水有某种神秘的勾连。
我们去的目的是假装买鸡蛋。这也是那时的介绍人惯用的伎俩。既然做假也要跟真的一样,于是鸡蛋当然要真买一些。女孩叫什么来着?我们就叫她小琴吧。小琴的工作就是管鸡蛋。那可不是几十个、几百个鸡蛋,而是整整一屋子鸡蛋,一层一层码着,有一种铲车,铲着鸡蛋篓子一层一层去码,还是相当机械化的。我们去时小琴在假装捡蛋,就是将一篓子蛋用手过一遍,把有瘪子的坏蛋从好蛋中挑出。
见了之后小琴就站起来,拍拍两只手,其实手上也没有东西,于是脸跟着就红了起来。我师傅大方,很有经验,她圆场说,我们来买点鸡蛋,小西(我那时叫小西)晚上读书累了煮煮吃,增加营养。师傅说完也拍拍手,仿佛就要捡蛋的样子。
小琴说,不用,我来。于是就开始给我们捡。她捡那又大又红的。她捡一个,就砸一下,鸡蛋就砸一个瘪子,她捡一个就砸一下,鸡蛋就一个瘪子。我们知道,这一下就是坏蛋了。坏蛋就便宜了,几乎不值什么钱。
后来我们就拎着坏蛋往回走,我显得很奋兴,因为小琴的脸实在很好看。她掼鸡蛋的样子,也十分娇美,仿佛鸡蛋这样轻轻一掼,这个动作,是上帝专门为她设计的。
小琴对我印象怎么样我不清楚,估计也不坏,因为她后来还专门到我宿舍来玩过一次。如果对我印象不好,她肯定不来玩,这个是常识,我还是懂的。
那天她来是黄昏,应该是夏天,因为我记得蝉在死命的叫。我这个人非常讨厌蝉,我觉得这是一种很丑陋的昆虫,而且叫起来没完,是个很不懂得节制的家伙。
她来时穿得很单薄,夏天嘛。为了制造气氛,她来之前我特地到街上买了几个苹果。她来之后坐在我床沿上,我则削了个苹果给她吃。她用手拿着,只咬了一小口,就又放下了,之后她一直没吃。我桌上放了几本世界名著,有屠格聂夫的《父与子》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我当然是故意放的,作为道具吧,总之和苹果一样,是为了配合气氛吧。
她只坐一会儿,我们并没有多说什么,我只感到自己硕大无比,快要爆炸了一般。我平时不是这样,而且我这个人不好,就是嗅觉特别灵敏。她那种特有的气息就一直在我的房间。我晕头晕脑,并没有说出什么有趣的话来。
她走之后,我还处在晕头晕脑之中。于是我看看那只苹果。苹果都有点锈了,可也不太锈。我都没有用水冲一下,就把那只苹果吃掉了。她咬过的那个地方,我还特别注意了一下。虽然我的嗅觉特别好,可也没吃出十分特别的感觉。看来她也是一个平常的女子,于是我的心便也放下了。
六、“捆读”与“抄读”
我因为有文学,我的未来还不知在什么方向,这样的失恋的苦果,我用文学来加倍的弥补。我的阅读极不流畅。与其说读,还不如说啃。我的阅览是啃出来的。像骨头一样啃出来的。
用这种“捆读”的方式,坚持了一个时期,十多本名著读下来,阅读的感觉好多了。可以说,阅读是要培养的,没有一个孩童,是天生喜欢阅读的,都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走上了终身阅读的道路。在捆读的基础上,一个时期下来,我又开始了抄读。把一些好的片断抄在一个笔记本上,我第一个抄的是屠格涅夫的《前夜》和《父与子》。这样的练习,使我逐步养成了抄书的习惯,之后我开始抄《红楼梦》,把一本《红楼梦》抄来抄去,那是后话了。
在阅读的同时,我开始记一些日记,也开始剪报纸上的一些报屁股文章。那个时期张海迪开始出名,被作为自强不息的青年进行广泛宣传,我被张海迪的清纯所迷惑,剪了许多张海迪的照片和事迹文章,将张海迪作为榜样,那是一种暗恋的感觉。
在剪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和我们地区的《滁州报》副刊的许多文章后,我开始写一些短文。《光明日报》那时经常登孙犁先生的短文,就是后来集成《晚晴集》的那些。最让我感到亲切的,是我们地区报上的散文,写的一些地方,我都去过。比如高邮湖等;我偷偷给《滁州报》投稿,还给当时的姬主编写过一封信,谓我是多么多么爱好文学,希望提携云云……可终是石沉大海,我终于知道走上文学道路是多么的困难。我崇拜那些能在《滁州报》上经常发表文章的人。我们镇农机站有个王站长,他在我们隔壁上班,也住在里面。因他经常到我们营业所缴款,我于是便认识了他。他经常写一些新闻报道,主要是简讯,发在《滁州报》的边边拐拐,我知道他和那些关于半塔的文字联系在一起,一下子激动了起来。那个写字登在报纸上的人就活生生站在我的面前,我怎能不激动?那是我第一次把文章和写文章的人对上了号!把报纸上的名字和一个活生生的人联系在了一起。在此之前,我从来没见过文章的作者。那些我在书中读到过的作家,我都认为他们的精神非常高尚。我于是暗暗地写了几篇散文诗一样的东西,有一天偷偷挟着(仿佛地下党)找到农机站的他,想恭恭敬敬请他指正,终因无法启口,在农机站转了一圈,又挟着回来了,可是这时的我已是一身的大汗。
我至今怀念我在《滁州报》上见到过的那些名字,尽管有的人并没能写出来,或者已经从此不去写作了。更可爱的是其中一些我崇拜过的名字,后来成了我的朋友。
我在半塔镇呆了近三个年头。这只是我初尝文学之果,可我已经知道,在文学道路上摸索,是一件多么折磨人的事,它既幸福又痛苦。
七、考上电大
过了一阵子上面来了精神,说我们这批招干的,可以参加当年的“电大”招考。“电大”就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这个大学主要靠看电视和听录音进行教学。现在不是还有中央美院和中财大吗?我们这个大学也是“中央”的。你别以为是个电大就好考。不好考的。主要是上面不想让更多的人离开工作岗位去上学。因此规定一个县只许走四个,参加考试的人必须要考到前四名。其余的你考一万分也不让你去。我接到应考的复习资料,就一头投入到紧张的复习迎考之中。我还是用笨办法,捆住的方法还用,我又增加了新举措,将门一天反锁了,地上撂个脸盆(当尿盆用),饿了就煮在小琴那买的坏蛋吃。以一种强化的方式背那些莫明其妙的“马六甲海峡”“直布罗陀海峡”等我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地理名词。
这期间我早把小琴给忘了。这不能怪我,因为那个时候要上个学,太难了。本来就好幻想,又读了几本世界名著。我是梦里都想着往外飞的。
还算幸运。我考了全县第三,于是便离开了工作三年的小镇,去到地区,与来自全地区的同学开始了三年的电大学习生活。
几本世界名著一读,人果然不一样了。电大第一学期有写作课。我们的写作辅导老师,是地区师专中文系的一个讲师,镇江人,操一口浓重的苏北口音。他毕业于南大中文系,喜欢杜甫和李白,极好饮酒,每次来上课,都眼睛红红的。他个头较矮,衣着也不太整洁,可精神极其飞扬。每每酒后,大声朗读所学课文,额头微仰,十分陶醉。他先后给我们布置了两次作文,我都是班上第一。一次叫我们写城市西南角的琅琊山,就是那个“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的琅琊山。我写了一篇《琅琊赏秋》,他十分喜欢,就在班上大声朗诵,弄得同学们又恨又爱。恨是嫉妒,爱是羡慕。一个女同学竟然悄悄地爱上了我。我每次到水房打水,她都在,站在我的后面,小猫似的,悄没声息的。可我并不知道,是我一个多情的同学发现,他有一天埋怨似地忽然对我说:
“知道吗?××爱上你啦!”
有一次事十分重要:刚入电大不久,曾有一个高明的朋友来找过我一次。仅一次,这个高明的人就改变了我的阅读。这个人叫陈源斌,后来大家都知道的,就是写《秋菊打官司》的那个人。他那时已经在《十月》《青春》等杂志发表过小说,之后便被推荐到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学习。他到北京才两个月,就回到地区,参加当年的淮河笔会。笔会期间,他特地到我当时的电大班来玩。中午在我们食堂吃完饭,我送他去公交车站。在路上,他对我说:“中国没有文学,只有一部《红楼梦》。”这个话是相当狂的,说这个话时他到北京才两个月。
我深深地记住了这句话。送走他我就折返到市内大钟楼的新华书店,买了一套《红楼梦》回来。可是,回来之后我那么用心去读,也没有吸引我的地方。根本看不下去。我硬着头皮,硬看了几页,可是不得要领。于是我的蛮劲上来了,就又回到街上,到新华书店又买了一套。
回来我就将新买的这套撕成了册页,开始抄写。电大嘛,主要靠听录音和看电视。那些讲金融的录音和电视大多呆板和枯燥无味,于是我就在课堂上抄《红楼梦》。把撕下的一页一页夹在书里,电视一放或者录音一讲,我就埋下头去,将折得很小的纸头一行一行的抄去。你别说,这样抄来抄去,抄了几十页,马上就有了神奇的效果。一是我对《红楼梦》这种叙述方式开始接受(过去我们的思维多习惯于报纸体的语言);二是我读出了其中的妙处。再过些日子,我竟入迷了(一天不抄就手痒),对《红楼梦》中所蕴含的高妙有了体认。
就这样,我吭哧吭哧,用了两个学期把《红楼梦》生生给抄了一遍,至此,我开始迷上了《红楼梦》这本书。
八、高邮湖之行
第一学期暑假的到来,还是比较美妙的。因为一点心思也没有,除了玩就是玩。可以说对于一个大学生,假期是最美妙的(中学生还有作业),大把的时间完全是自由的。特别是暑假,时间又长,季节又好(我最讨厌冬天),真是高兴得发愁,不知如何去打发这大把大把的时光。
暑假放了还没几天的一个午后。一个漫长的有蝉鸣的无聊之极的午后。我感觉阳光干燥,空气似要爆炸一般。我身上有一种莫名的躁动,于是我便走出家门,来到那个废弃的公园,在公园巷的拐弯的巷头,遇见了我一个初中的同学丁加鸣(我们似乎仅仅认识)。我们随便打了一个招呼,丁加鸣是一个话多的家伙,他说,他们准备骑自行车去高邮湖去玩,滁州来了几个文友。他现在从这经过正是去钱玉亮家会合。我一听心就动了一下,来的这几个,不是经常在我们地区《滁州报》上发文章的家伙吗? 我在滁州上学,可一个认识的文友都没有,这不正是机会?于是我说,我也没有事,我可以一起去。
这时丁加鸣含糊了起来。他的语言含混不清,态度暧昧。我心里清楚,他不想带我去。多少年后,丁加鸣已和我好的如同一人的时候,他对我说:我根本不想带你去,你死皮赖脸的,我没有办法只好让你跟着去。其实我当时已经知道了。他的暧昧让我脸上都快挂不住啦。可是我铁石了心肠要跟他们一起去,他也没有办法。现在看来,我在那个燥热的午后做了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决定。如若我不跟他们同行,我在写作上也不知道还要摸索许久;更况,要不是与他们同行,我怎么能知道汪曾祺呢,也许我这一辈子也不可能与汪曾祺相遇,或者即使相遇,也不知要迟上多久之后呢。
高邮湖之行是愉快的。我们从县城出发,骑过白塔河大桥,就到了乡下,我们沿着白塔河大埂(此河流入高邮湖)飞奔,两边的绿直逼眼前。夏季的植物又好看又茂盛,各种昆虫、飞禽在林中、在天空忙活着,该弹唱的弹唱,该鸣叫的鸣叫。总之旅行充满了诗意。
我认识了那几个改变我命运的家伙。他们的身上充满了才华,瘦小而机智的杨卫东、干净俊雅的钱玉亮、沉默少言满脸胡崽的李洪彬。一路上说笑、穷侃、神聊,谈文学,谈人生,谈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以后又深入我骨髓的汪曾祺。
我们去的那个镇叫湖滨,在高邮湖西岸。一个不大的湖边小镇。一条街,沿湖堤弯弯曲曲,有二三里地长,街面上是一家挨着一家的住家、店铺和公家的一些单位,许多店铺卖咸鱼、小虾。街上不时走过一些挑着担子的乡下人,担子里也多是水产之类的东西 ,一条街充满了鱼腥味和水腥味。湖的东岸,岸边就是江苏的高邮,那个县城的人讲话比我们县还要土,可是我们并没有去过高邮。湖很大,湖心帆影点点,沿湖边的沟沟汊汊,也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船只。有些船只上有妇女在用竹竿“浪”(当地土话,往外晒)衣服,把衣服的袖子套在竹竿里,也有的船上飘起一层烟,平铺在水面上。有的船上贴着大红的门对:
日行淮河三千里
风送江南第一舟
不知什么原因,每一条船上都有一个旗杆。旗杆上插着五星红旗。我们在年少的时候,认识国旗的庄严,也多是从船户人家的船顶(有许多船常年停在我们县的白塔河岸边,夏天我们就在这条河里游泳)。因为水上多有风,五星红旗总是迎风飘扬,而且一个水面上的那多船,每条船上都插着一面,远远看去,那一片红色特别的鲜艳,特别的新。(心中立马升起一股庄严的感觉)。
我们在镇上喝了点小酒,晚上就睡在镇上的一家小旅馆里。那时镇上旅馆并不多,我记得是一个窄窄的巷子走进去,一个老式的木门,进去之后一个天井,四边的房子就是客房了。房子也是那种老式的,显得阴暗得很,白天不开灯屋里暗得很。我们几个人睡了两个大房间。
多少年后,我把汪曾祺的小说读得滚瓜烂熟,我总是将此旅馆同他小说《王四海的黄昏》里的叫“五湖居”的小旅馆混淆在一起。
小说里是这么写的:
两进房屋,当中有个天井,有十来个房间。砖墙,矮窗。不知什么道理,客栈的房间哪一间都见不着太阳。一进客栈,除了觉得空气潮湿,还闻到一股长期造成的洗脸水和小便的气味。
“五湖居”当然不止这些,它还有个女掌柜叫貂蝉。我们住的小旅馆,没有女掌柜,店主是一个戴老花镜、留一绺白胡子的老先生。
至此,我才知道汪曾祺!
你别说我噜苏,世上有些事就是这么奇特。有许多人比我接触或知道的早,但他不专心。而我就是这么死心眼,一旦喜欢上,我的个妈呀!那种无可无不可,那神魂颠倒,就不去说它了。
(未完待续)
(此为非虚构文本,不是散文。其中有许多虚构。我以文学的方式已经分辨不清真实和非真实了。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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