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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学》之五十七-91岁还太年轻

(2013-03-15 17: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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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记录

文化

内陆小城偶遇美国将军

忘年之交源起喜爱运动


搬到summerset这个远离大都市的美国内陆小城后不久,我便认识了史密斯先生。他是个个头不高,精力充沛,十分健谈的老人,几时见他都是一副开心的样子,笑呵呵的与每一个遇到的人打招呼。

我喜欢每天一早到附近小公园去跑跑步和玩两把双杠,总能看到史密斯先生在练习扔铅球,不可思议的是,他至今奋力一掷,仍可以达到去参加大学运动会的水准。他告诉我,是一个偶然的机会,让他迷上了铅球运动,从此乐此不疲。

在美国是不兴问人家年龄的,也很少有人主动提及自己的年龄,男女老少都是如此,但我与史密斯先生混的熟了,也就无所谓了,有一天他主动和我讲起了他的“革命一生”,他今年91岁了,二次世界大战时,他在美国海军服役,为了打日本,还到过中国和菲律宾,我俩儿对当年日本鬼子的残暴罪行深恶痛绝,这样更拉进了我们的“革命情谊”,到了六十年代,他以准将的军衔退役后,开过小餐馆,做过公司的文秘,酒店经理等等工作,他说一辈子最大的理想是能当上棒球运动员,但一直无法实现,这是他一生的遗憾,他曾想如果不能当上运动员,哪怕去到某个球队里去做任何工作都好,他甚至去申请过一知名球队的清洁工的工作,但也未能如愿,他对我说,看来他的棒球梦想只能是抱憾终身了。

我很好奇的问他;

“别的老头儿都在打高尔夫球,你怎么不去打高尔夫球呢?”他听了哈哈大笑;

“我才91岁,打高尔夫球?那是老人家们玩的玩意儿,等我以后老了再考虑吧!”

我吐了吐舌头,不能不佩服他,他91岁了,还在等着将来老了以后再去考虑玩高尔夫球呢,那我岂不是正值青春少年!打那以后,我每每想起史密斯先生,都觉着自己好年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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