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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无耻的“因果报应”——儒释道文化批判(九)

(2013-03-08 14:04:44)
标签:

杂谈

分类: 杂文

邪恶无耻的“因果报应”

——儒释道文化批判(九)

李钟琴

 

佛教理论中对俗众影响最大、也最为荒唐无稽的,当是“因果报应”说。

 

佛教认为,有因必有果,人的所做所为,必会得到报应,所谓“为善必有善报,作恶必有恶报”。而报应又分为现报、生报、后报三种。现报又叫现世报,指今生就得到报应,甚至立即会得到报应。生报指今生造业,来生受报。“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后报谓今生或宿世所造之业,要在多生后世才会得报。 “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因果报应”理论旨在劝善,可惜管头不顾腚,无法自圆其说。

 

比如曾有佛门弟子问印光大师:有个张太太信佛,吃素已二十余年,逢人必劝念佛吃素,心极慈悲,不料某日送素菜与某师兄途中,被车轧死。这么一个信佛行善之人竟遭此横祸,难道是遭了果报?

 

印光大师解释说:“为善而得恶报,乃宿世之恶业果报,非现在之善业果报也。”

 

印光大师认为,张太太是前世作下恶业,所以今生遭到了报应。

 

这个解释,也可以用在所有无辜遇难的人们身上。哪怕是小孩子被暴徒残杀,大师们也可以解释为孩子前生造孽,今生受到了报应。

 

这个貌似有理的解释,实在是冷酷无情、蛮不讲理至极!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污辱,也是对施害者的包庇。因为,受害者不管遭受什么不幸,完全可以解释为是他们个人的原因,或者是前世的原因,与社会无关,与肇事者无关,与暴徒凶手无关。从另一面来讲,暴徒、凶手、肇事者,完全是在替佛行道,是正义的行为。

 

而贪官污吏们生活奢华、作威作福,也可以解释为人家前世积德行善的结果,今生尽情享受是完全应该的。佛教经典《三世因果经》说得很无耻:“今生做官为何因?前世贵金妆佛身。前世修来今世报,紫袍金带佛前求。”

 

印光大师解释“恶人为何无恶报”说:“这个人家无恶不作,为什么还大富大贵?这是他不明了道理。这是他们家中过去生中,或者是他本人,他的前辈过去生中修的福大。”

 

“因果报应”说不仅令世间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变得合情合理,也使法制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凶手杀了人,受害者固然是遭了报应,凶手也无需受到法律制裁,按照佛理,他迟早要受报应。没遭现世报就让他遭来生报,或者在亿万斯年之后遭“后报”。既然冥冥中自有天意,还要世俗的法律做什么?

 

由此亦可见,佛教与民主法治相隔不啻十万八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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