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禁弓弩——读通鉴札记之四十
(2009-03-24 13:33:09)
标签:
文化 |
分类: 读通鉴札记 |
不禁弓弩
——读通鉴札记之四十
李钟琴
贾谊《过秦论》云:“及至始皇……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镝,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盖民间拥有兵器,实乃独裁者之大忌也,故严禁民间私藏武器,以维护政权之长治久安也。而经秦汉战乱,民间多藏刀剑弓矢,于是至汉武帝时又有丞相公孙弘禁民间私藏弓弩之议焉。
公孙弘奏曰:“十贼扩弩,百吏不敢前。请禁民毋得挟弓弩,便。”武帝令群臣议之,侍中吾丘寿王对曰:“臣闻古者作五兵,非以相害,以禁暴讨邪也。秦兼天下,销甲兵,折锋刃,其后民以耰锄箠梃相挞击,犯法滋众,盗贼不胜,卒以乱亡。故圣王务教化而省禁防,知其不足恃也。
《礼》曰:‘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明示有事也。大射之礼,自天子降及庶人,三代之道也。愚闻圣王合射以明教矣,未闻弓矢之为禁也。且所为禁者,为盗贼之以攻夺也,攻夺之罪死,然而不止者,大奸之于重诛,固不避也。臣恐邪人挟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备而抵法禁,是擅贼威而夺民救也,窃以为大不便。”武帝以此难弘,弘乃屈服焉。
弓弩者,乃远程杀伤之武器也,犹今之枪械也。而以维护治安之名,禁民私藏弓弩,实乃防君子不防盗贼之劣政也。盗贼之欲逞强作恶,私制私购武器,处心积虑,渠道百端,其能杜绝乎?正如吾丘寿王所言,邪人挟之而吏不能制止,良民以自备而触犯法禁,是剥夺人民正当防卫之自由也。
或曰:“若允民间私藏弓弩,十人引弓张弩,则百吏不敢前,无乃妨害国家治安之策欤?”是乃似是而非之论也。秦收天下之兵,陈胜吴广以区区九百疲弊之众,斩木为兵,揭杆为旗,登高一呼,天下影从而亡秦。以是观之,秦之禁天下之兵,又何益哉!
故曰:人民不唯有持有武器之自由,亦有推翻暴政之自由。若政通人和,虽户户持有弓弩,亦无用武之地也;若民不聊生,虽仅有短刀棍棒,亦能十步杀一人也。由是观之,美国之不禁枪,良有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