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增值服务,很快会联想到“移动梦网”。它确实是电信增值服务 成功的典范!
关于电信增值服务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所谓“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所谓“电信增值业务”是指利用公用电信网的资源和其它通信设备而开发的附加通信业务,其实现的价值使原有网路的经济效益或功能价值增高。
目前,我还不知到是否有电视增值业务的概念。借用以上的定义,也许我们可以把基本的广播电视业务看作基础电视服务,而把在广播线路或电视设备上开发的附加影音业务视为电视增值服务。
由此推断:IPTV正是电视增值服务!
广播电视业务是广电行业的基础服务,地位不可动摇,它的任务是安全播出、广泛覆盖。除了基础服务以外,越来越多的用户有了个性化的需求,所以,广电不妨也尝试开展一些增值服务来满足用户的需要。
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应时而生的IPTV业务很有可能就会被打造成为电视行业中的“移动梦网”。
我个人认为,IPTV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名词,而是一个时尚的服务产品。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他们并不Care你用什么技术,他们需要得到的是实实在在的便捷服务。
IPTV最大卖点是让用户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观看想看的节目。条条大路通罗马,解决办法也有很多种,广电网络并非必须双向改造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TiVo就是很好的案例,此外,2000年广电推出的数据广播也是一个很好的业务平台。在机顶盒上增加一个外交互的端口,利用电话线拨号上网也可以经济简单的实现定制、点播、甚至付费的互动请求。用IP网络实现信息流和资金流的交互也是IPTV的应用啊。
用电信的宽带网络开展IPTV,互动性上会更有优势;但是在广电的广播网络上开展IPTV,在价格方面也会有很大亮点。广电和电信双方都可以笼络家电厂商根据他们各自的特色来定制生产各自的IPTV盒子,用户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选择。
我认为:IPTV的大战会表现在消费电子市场上,而电信和广电的网络本身目前谁也取代不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