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三大版权事件:录音付酬、番茄刑罚、谷歌侵权
(2009-12-27 19: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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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版权事件谷歌权利人组织文化 |
09三大版权事件:录音付酬、番茄刑罚、谷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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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晓宏认为,今年版权界排在第一位的当推《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下简称《付酬办法》)的出台。他表示,《付酬办法》得以出台,是权利人和使用者双方从大局出发作出让步的结果,《付酬办法》历经8年,克服了众多复杂的问题,使权利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同时使用者也获得了有更具操作性的版权使用方案。“它标志着中国著作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第二件大事,是苏州法院判决了“番茄花园”案。阎晓宏认为,这是国内第一起以侵犯软件著作权判处的刑事案件,在版权执法保护中产生了两方面重大的影响。一是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上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能构成刑事犯罪确定了范例。二是体现了国家对软件版权保护的重视。他说:“软件版权是知识产权领域非常特殊和重要的一种权利,因为软件在任何一个行业都离不开,被称为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的产业,战略性的产业。但是,软件又很脆弱,复制非常容易,在网络环境下又‘如虎添翼’。”“番茄花园”案的震慑力比较大,不仅震慑了软件盗版的行为,也在国际国内产生了比较大的正面的影响。
阎晓宏最后提出了谷歌图书馆涉嫌侵权事件。他认为,谷歌事件不仅标志着中国权利人的意识觉醒,而且体现了中国权利人组织的进步。他说:“多年来,权利人不是不知道如何维权,就是因为维权成本非常高、非常麻烦,而放弃维权。像这样让一个权利人组织的来向国际、国内发出自己的维权的声音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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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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