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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愿意把风险留给自己吗?

(2009-03-17 21:58:52)
标签:

文著协

法定许可

收转

法律风险

文化

你愿意把风险留给自己吗?

洪波维奇

    最近,有人质疑我们文著协开展报刊、教材“法定许可”稿酬收转的合法性也就是资格问题。我在上一篇博文中详细地列举了我们工作的法律依据。现在再用最通俗的语言阐释一下。

    第一:关于文著协法律地位的“三段论”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报刊、教材“法定许可”稿酬应该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2、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报刊、教材使用的作品以文字为主;

    3、报刊、教材“法定许可”稿酬应该交给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结论: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报刊、教材等“法定许可”稿酬的法定收转机构。

    第二、关于报刊社、出版社的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报刊社、出版社将作者应得稿酬交付法定收转机构——文著协后,即履行了稿酬支付义务,法律风险随即解除。而交给除“文著协”之外的任何机构,由于这些机构没有这样的法定职能,报刊社、出版社的稿酬支付义务和法律风险都在本社,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作者仍然可以起诉报刊社和出版社。

    第三、文著协的公益性、非营利性

    依照法律规定,文著协是非营利性的法人社团,是权利人组织,而其他非法从事收转工作的那几个单位哪一个不是什么事业单位、营利性公司?有的事业单位还是享受国家财政的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呢!但是,他们也要干那些鸡鸣狗盗的事情!单位的性质,决定了他们的办事风格。

    看了这些,您还愿意把稿酬转给别人,而把风险留给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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