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上班打牌的三点论证
(2009-03-30 12: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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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打牌被罚教育杂谈动心评论 |
动心/文
看到新闻谈论公务员上班打牌,被罚了10元钱,现在给这个新闻提出我的三点论证:
论证之一
已知:公务员上班时间打牌。
求证:谁该挨罚?
答案:公务员。
笔者却认为,答案差矣。公务员也是人,七情六欲一样不比常人少,在非工作时间里玩牌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公务员不光吃着纳税人的,还喝着纳税人的,工作时间里却聚精会神地研究“54号文件”,显然有违纳税人的意愿,纳税人当然是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也不答应了。
让人纳闷的是,下属人员不知道工作时间里该干啥,而做为上级部门的海事局负有什么样的责任?我们更想问的是,海事局对其属下的培训工作到位了没有,对其属下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够不够?没想到的是,出事之后,海事局居然能一推六二五,狠心地把所有的责任和压力全推在玩牌的几个倒霉蛋身上,自己却还能昂起头来理直气壮地处理人,让人觉得很搞笑。所以,答案差矣。
论证之二
已知:公务员上班时间打牌。
求证:如何处罚?
答案:罚款10元且写出书面检查!
笔者几乎要笑出眼泪来喽。太少?非也!太多?非也!!合适?非也!!!你想想看,“钱”与“打牌”之间有必然联系吗?显然没有。打牌的本身不能创造任何经济效益,只是让玩家产生精神上的愉悦。
而公务员们在工作时间里打牌,从理论上讲,所获得的愉悦和剌激应该更是超强的。所以,要罚,就把公务员在打牌过程中所获得的“愉悦和剌激”没收了就行了。
笔者认为,眼下的当务之急是,立马没收当事人在打牌过程所获得的全部非法的“愉悦和剌激”,若发现有“利息”,也一并没收。此外,海事局应立即退还所罚当事人的10元钱,绝对保证“不差钱”,且要为自己没来由地胡乱罚钱向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郑重道歉。
当事人若维权意识强烈,有兴趣为自己挨罚款讨个说法,那就与海事局打场官司吧,未必是不可赢的。由此观之,莫说是罚当事人10元,即便是罚一分钱也显得不应该。
论证之三
已知:公务员上班时间打牌受罚。
求证:是否会留笑柄?
补充答案:汲取教训,没有笑柄。
在上班时间打扑克牌,并不是四川南充市地方海事局公务员的专利。其他各地的个别公务员在上班时间,除了打扑克牌,还打麻将牌,还玩电脑游戏哩……
此处我不想举出实例来,因此,大家谁笑话谁呢?不过,四川南充市地方海事局“公务员上班时间打牌事件”,也的确给天下所有的公务员提了个醒,从今往后上班时间里的此类“上班”举动,很有必要检点一番。
第一,采取有效措施,力争不当倒霉蛋。教训如此沉重,彰显出团队合作的必要性。公务员们可以采用轮流望风等措施,确保在工作时间里,“工作”起来绝对安全。
第二,亡羊补牢,防患于未然。“工作”时间,禁止“游手好闲”的可疑人员带着摄影器材(含有摄像头的手机等)接近“工作”区域,并在重要地段悬挂醒目警示牌:工作重地,闲杂人员与DOG不得入内。
如此,“公务员上班时间打牌”的悲剧将不再重演。
但,论证出的这一结果却让我大跌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