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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股改:支付对价为股改解套

(2006-04-29 15:30:36)
分类: 股改

回头看股改:支付对价为股改解套

 

全流通恐慌和补偿论虽都不成立,但二者与由于长期股市低迷,以及层出不穷的证券市场弊案所形成的股民情绪的结合,却扎扎实实的套牢了股权分置改革。假如股权分置是一颗地雷的话,那么全流通恐慌和各种补偿论为这颗地雷装上了引线!

到了公元二00五年的四月,中国证券市场经过了一个漫漫熊市之后进入了新的低谷,许多股票不但跌破发行价格,而且跌破净资产,证券市场失去了股票发行功能,股市一片低迷,弥散悲观情绪,中国的许多改革其实是这样被逼出来的!

补偿论因缺乏法理依据,实际上未必采用,但股民的心理预期已经产生,股民不能从中受益,股权分置改革当然寸步难行,于是,一个中国老百姓根本弄不清楚的新概念横空出世——支付对价。

证监会的改革思路应是十分清晰的,统一管理为股改打开通道,分散决策化解系统风险,支付对价为两类股东提供协商工具、为股改解套。

支付对价的法律解释十分哆嗦,用到股权分置改革上的大意是“非流通股东为获取流通权而需要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本人并不赞成支付对价说,因为:    其一,非流通股东从未放弃流通权,所以不存在获取流通权的问题。其二,谁能说明,非流通股流通一定使流通股受损?不受损为什么要支付对价?其实,支付对价法理依据也不充分,这也是许多国外股东拒绝支付对价的原因。尽管如此,本人还是认为,支付对价是一大发明,为股权分置改革找到了工具。支付对价的妙处在于,既回避了无根无据更不可操作的补偿问题,又实现了中小股东希望得到补偿的心理预期,更使非流通股东获得了心理的安慰。非流通股东觉得我得到了流通权支付一定成本是可以接受的,而流通股东虽不一定明白支付对价是什么东西,但得到了想得到的利益又何乐而不为?而在本人看来,支付对价只是一种改革成本,中国证券市场的创立者,中国上市公司的决策者走了弯路,做出了错误的决策,理应为此付出代价。

整个股改过程中,我所见到的最具有水准和勇气的文章是200599日发表在《首席财务官》杂志上署名天心(天理良心?)先生的文章《理论依据篇:对价支付原因辨析》,有兴趣的人可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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