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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庆:荒唐与丑陋,影著协收费的动机何在?

(2010-10-18 08:19:25)
标签:

王先庆

中国

网吧

版权使用费

朱永德

杂谈

分类: 财经热点研究
   ——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收费版权费的五大疑问

    这两天在车上收听央广新闻,其中一个最热闹的话题就是一个十分让人堵心的新闻,基本内容就是:国家版权局就电影着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发布公告,明确了网吧以及各类交通工具的电影使用费收取标准及转付办法。根据公告,国内网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公告指出,网吧播映影片使用的是电影作品的复制权和放映权。其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 × 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 × 7.5%。以一家拥有100台电脑,每小时收费3元人民币(下同)的网吧为例,按照标准计算,每部影片每天的使用费为22.5元。而且据说,该规定2011年1月1日起从上海等省市开始。

    刚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时,只是觉得别扭。怎么觉得“似曾相识”?从昨天到今天早上,听了不下五次,听来听去,冒出来的感受只能如此一些词汇描述:野蛮、荒唐、抢劫和恶心。一些省市及国家级的行业协会,发财和想钱,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从这个收费的流程、方式、数量看,一看就知道背后的幕后推手是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而从其公布的内容看,其动机绝对不是为了保护电影著作权人的利益,而是了自己的协会利益和个人利益。这和一些行业协会公开收费和抢钱没有什么两样。尤其是在听了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答记者的提问后,更觉得整个策划动机的恶心和丑陋。

    或许,影著协的策划者在内心里窃喜了很久了吧?通过这个收费,他们每年可以收入多少?盈利多少?个人分配及单位多少?下面的收费机构回扣多少?奖励多少?我与这个行业目前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想费太多的时间进行相关的实证研究和咨询研究。只是因为近十年多来看到了太多的行业组织和类似机构以公权、公益甚至国家利益的名义,巧立名目,收取费用,实在忍不住发出一些感叹和疑问:

    一、这么一个面对全国数千万个单位组织或个体收取的规定和标准,是如何出台的?谁在主导?谁提出?标准是哪些人制订?谁参与了调研?消费者、经营者或使用者的诉求谁代表?是否付合有关收费的国家规定?是否属于乱收费?

    二、凭什么整个收费过程的利益主体就只有一个单位“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谁来监督他们收费?他们凭什么收费?其中,有一条说得太清楚了“各地收取的使用费将统一汇入影著协北京的账户,协会收取10%的管理费,其余部分分配给会员单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整个收费中,除了影著协,谁还能真正受益?而受害的将是所有的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从公布的信息看,怎么整个规定和标准,就只是想着一切办法一网打尽式的收费,而如何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却几乎闭口不提,那么暧昧不清?他们将如何分配利益给著作权人?有哪些利益相关人?哪些离世或无法明确的利益相关人该如何分享?

    四、凭什么事前十多亿公众一点都不知道,而突出出台这样一个事关全国公众的重大收费,居然没有一点公众的研讨和参与过程?而且没有任何公众讨论就是直接实施?这是什么样的一种强盗行为?

   五、建国六十年来,有多少电影属于国家投资和无数著作人无私奉献的结晶?凭什么由今天“半路出家”的影著协代为享受这些投资和个人的利益?从理论上讲,这就是典型的变相的国有或集体“资产部门私有化”。进一步说,谁来授权影著作面对中国所有电影界的著作权人来收费?中国国情和特色,就是过去的一切都是没收费的,历史的问题和历史的资产,不能由现在的单位代为收取费用。正如一条三十年前修的公路不能现在的某个乡政府收取过路费一样。比如,我车上总是放《五朵金花》、《冰山上的来客》这些老电影,影著协依据什么来收费?总之,凭什么六十多年来成千上万个中国电影人的成就和奉献,由现在的影著协坐享其成?

    无论如何,不能不佩服中国影著作发现的这个“商机”,并搬出国际惯例为自己壮胆?我真不知道,想出这个收费“绝招”的人,晚上睡觉会不会做恶梦?因为,一定会有无数的人诅咒他。不敢想像,下一步,还会有哪个部门或协会,又会想出一个更奇妙和收费招数?比如厕所使用费?

    (说明:憎恶乱收费,情绪有点激动,请读者见谅!)

 

 

      附: 影著协将收电影版权使用费最早从第四季度开始

http://imgs.xinhuanet.com/icon/xilan/blank.gif
http://imgs.xinhuanet.com/icon/xilan/blank.gif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25日   来源:人民日报

http://www.gov.cn/jrzg/images/images/00123f3eabca0dde97e701.jpg

    在网吧或长途汽车上欣赏电影,是许多人有过的经历,但今后这份“免费午餐”可能将不再免费。

    作为中国电影界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影著协)日前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拟向视频网站、网吧、长途汽车等收取电影版权使用费。

    网吧和长途汽车将成为第一批收费对象

    影著协理事长朱永德8月24日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电影作品版权使用费收取工作最快在今年第四季度开始,网吧和长途汽车将成为第一批收费的对象。

    据朱永德介绍,目前网吧所播放的电影大都是由“网吧院线”提供的,虽然网吧向“网吧院线”缴纳了使用费,但是,广大著作权人并没有得到任何收益。实际上,一部分“网吧院线”所提供的电影资源大都没有得到合法授权,属于盗版盗播。

    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等三部门启动“剑网行动”,开展专项治理。前不久,上海、杭州等地的“网吧院线”就因涉嫌网络盗版而被影著协会员单位告上法庭。

    前几年,卡拉OK版权收费曾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以为是政府巧立名目收费而骂声一片。朱永德坦言,著作权收费工作在我国才刚刚起步,群众有误解也可以理解。

    他解释说,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著作权收费是两个民事主体之间的事,与政府无关。收取版权使用费是世界通行的原则,欧美国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和版权收费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

    除网吧、长途车外,影著协还将逐步推进网络、视频点播、飞机、火车、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领域电影使用费的收取。

    网吧每台电脑每天电影版权使用费约0.24元

    根据收费标准,网吧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那么,电影版权使用费的标准是如何确立的呢?朱永德说,这个计算办法是通过充分调研,在平衡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网吧的承受能力之后提出来的。

    影著协的一项调查表明,全国网吧的平均上座率是56%,平均每天营业时间是16个小时,在网吧看电影的人占顾客的20%。

    朱永德举例说,按上座率50%、每小时上网费用2元来计算,2×16×50%×20%=3.2(元),也就是说每天每台电脑终端创造的电影效益是3.2元,而影著协只收这个费用的7.5%,也就是2角4分。

    “我们计算过,这个费用只占网吧营业额的4.68%,连5%都不到,不会影响网吧的生存,也不存在网吧涨价的问题。”他说。

    朱永德说,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5条原则,即:第一,有偿使用;第二,分类定价;第三,兼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使用者的承受能力;第四,根据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同类型电影的收益差别分别收费、细分市场;第五,照顾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

    目前,影著协正在和各地商谈具体的收费办法。各地收取的使用费将统一汇入影著协北京的账户,协会收取10%的管理费,其余部分分配给会员单位。

    收费会不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网尚文化集团持有美国迪士尼、华纳等全球著名影视娱乐内容商的正版影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高级副总裁李导龄介绍说,他们目前的收费方式是通过网吧影视平台向网吧收取著作权费和技术服务费。

    “但目前推进收费还比较困难。如果由电影著作权协会来统一收取费用,我们的工作肯定会比以前容易很多。”她说。

    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一家网吧的经理王先生对记者说,他已经知道了这一即将出台的收费标准,并认为“很不合理”:“我们网吧和大多数网吧一样,每年要缴纳几千元的版权费、技术费给上海‘英雄宽频’公司购得正版电影,‘英雄宽频’每年要上交版权费。影著协再收费,是不是双重收费?”

    李导龄则回应说,网尚文化集团作为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的会员单位,在影著协正式收取相关著作权费用后,一定会配合做出相应调整,不存在重复收费的问题。

    王先生的网吧共有电脑200余台,按照0.24元/台/天的标准,一个月将要缴纳费用近1500元。“向网吧征收使用费最终的后果还是要由消费者来承担。现在上网一小时4元,以后就是涨到六七元也有可能。”

    网吧的一位技术负责人则认为,这项收费实际操作起来可能会存在问题。例如,网吧的消费者流动性较大,每天播放视频的电脑台数和时间都不固定,统一价格收费不合理,也是难以实行的,“再说现在上网看视频的途径太多了,管理起来难度很大”。

    正在网吧里收看韩剧的杨小姐称,即使以后上网费涨价了,如果有需求还是会来,“进网吧之前,肯定已经做好付钱的准备了。”

     http://www.gov.cn/jrzg/2010-08/25/content_16875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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