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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枫
三两朋友时常小聚,无茶无酒,只为“抬杠”。有文化的,管这样的聚法叫雅叙。
那天“雅叙”不雅,只为有人“抬”出了一首新歌,据说是“五月天”唱的,排行榜上得了第二名。我不解,“唱歌还分几月?”于是大家笑我孤陋寡闻,说那是当红歌星的艺名,不是月份。
我正羞愧难当,不料有人放了起来。勉强听了几句,不觉叫人毛骨悚然。旋律像乡下农民压“碾子”,歌唱像杀猪,旁边似乎还有人在敲打一只锣。竖起耳朵好不容易听懂了一句,好象是“我又我又初恋了”。
老天爷!且不说“初”恋那东西能不能“又”这样的逻辑混乱,就连那些作者自以为浪漫和时髦的短语,诸如
“爆破了悲哀”,“飞着爱情的自由”,乃至“这一种feel”,也都透着一股彻头彻尾的无知和文盲气。我不知道如今的文艺舞台究竟出了什么毛病,倒想起一个故事。
说某兄酷爱二胡,且用毕生精力钻研,只可惜他拉二胡没人愿听。那日,借着酒意,顿生歹念。找出一把牛耳尖刀,夜半时分拎着二胡抄小路出了村子。到得一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之所在,藏于高粱地中。果然,天将明时,一人走来。某兄一越拦在路中,高声断喝:站住!
来人顿作筛糠状,因道:“这位大侠,且留小人一命。我身上有些散碎银两,请大侠拿去一用。”
“谁要你的银两?!”
“还有首饰几件,望大侠不要嫌弃。”
“谁要你的首饰?!”
来人顿时瘫软,苦求道:“小人家有八十老母,望大侠看在她老人家无依无靠份上,绕过小人一命?”
“谁说要你的命来?”
“那要什么?”
“我要你听我拉二胡!你若不听,我一刀捅死你。”说着将牛耳尖刀在来人面前一亮。
来人正赶得疲惫,心想何不就此一歇?故心有余悸道,“谢大侠不杀之恩。听琴小人正求之不得。”
某兄端坐,拉将起来。
不到一袋烟工夫,来人泪流满面,跪于某兄跟前,磕头正如小鸡啄米。
“求大侠一刀捅死我吧!捅死我我也不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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