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四海游记 |
最近出差在马尼拉机场看见两块警示牌,并排放置,一个是针对去美国的旅客,另一则是针对新加坡的旅客(见图)。前者告诫旅客不要带打火机(lighter),不但不能在手提行李带这些东西,就是在托运的行李也不可以。这还比较好理解,打火机和火柴都是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嘛。那则针对新加坡旅客的告示就少有些让我好奇和有趣了:在新加坡携带以空子弹壳制成的钥匙链、护身符和其他纪念品装饰品是犯罪行为:
It is an offense in
禁止什么东西不可以,新加坡怎么专门要禁止空弹壳制成的纪念品呢?这要是让李敖大师看见又该说新加坡人比较“笨”了。对我来说,上一次见到空弹壳还是在60年代在国内的部队大院里和一帮孩子玩的时候呢,可以没有留下一枚作纪念。我现在上哪里找一只空弹壳或者空弹壳做的纪念品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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