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四海游记 |
《解放报》驻美国记者Pascal Riché最近有点烦。他从杜勒斯国际机场出来,驾车稍一走神——当然自称“这种事情还是第一次发生”——没注意路边的限速40的交通标志,被警察认定是reckless driving吃了罚单,两个月以后上了弗吉尼亚Leesburg的法庭。他去的那一天,满屋子里都坐着“无罪推定”的交通肇事者,外国人居多。这些人甭管犯了什么事儿,在法官大人面前一律宣称not guilty。法官大人驾轻就熟,马上让开罚单的警察陈述理由,让违规者哑口无言,这样大概5分钟就可以处理一个case。
轮到Pascal Riché出庭了,在被问到是否guilty的时候,鬼使神差临时决定承认guilty,反正不承认的那些家伙最后不也都被判guilty了吗?法官一听,略感诧异,然后说那你还是谈谈过程吧。这样一来,那个开罚单的警察就不用说话了。这个常驻美国的法国记者,巧舌如簧宣称自己来自一个风俗习惯不同的地方,而且认为在一个呈下坡状的公路尽头设置40限速标志而且紧接着限速的牌子后面就埋放雷达是令人惊讶的。Having said
Pascal Riché回来后和朋友们吹嘘自己的“成就”,不料同在一个小区住的另一个法国人Mark说:你那算什么,你听听我的传奇。当然,这位Mark也是在“平生第一次”在该Stop的地方没有stop就开了过去,因而吃了罚单。上法庭的那一天,排在一个美国佬后面。事后想那家伙大概是一个lawyer,不仅不承认自己guilty,而且向法庭索要警察关于事情经过的文字笔录。法官转向警察:你做了文字记录了吗?很不幸这位警察没有文字记录。于是法官爽快地说:Case dismissed。轮到Mark出庭,他壮着胆子学刚才那个老美的招数,不承认guilty,而且也索要警察关于事情经过的文字笔录。处理Mark的警察就是同一个警察,他虽然可以有鼻子有言地详细地陈述Mark的犯事经过,但是也没有当时的笔录为证。于是法官照样宣布:Case dismissed。
Mark得意了不到24小时,第二天早上他发现停在外面汽车的玻璃窗被打烂了,不知道是否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