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轻描淡写 |
来不及回话,赶紧从书房跑到客厅打开电视。因为很少看电视,也不知道中央台在哪里,所以擎着遥控器一番猛摁才找到要看的内容;正看着觉得弱智呢,又听到QQ的消息提醒器一阵紧似一阵地响,又咚咚地跑回书房。
门缝里探进宝爹一双黑眼睛,他说:你跑得兵慌马乱的,在做什么啊?
也许因为才饱餐了一顿大脑缺血,宝爹的一句“兵荒马乱”竟让我觉得十分生动而径自乐个不停;事实上,宝宝和宝爹经常“妙”语连"珠"令我兀自傻乐;那些时效性很强、个人色彩很浓的语言也许并没有什么文学价值,却常在我脑子里萦绕不绝。
大一的时候,宿舍里有个胖妞坚持每天早晨跑步。大冷天的早晨,六点一刻,丫准时会从上铺爬起来,抖抖索索地只穿一身薄薄的运动衣就出门去了,楼道里立即响起一阵细碎的渐行渐远的脚步声,在黎明的宁静里格外清晰。
半年下来,一年过去,胖妞起床的时刻几乎成了我们的钟表,丫也从土气羞涩的“丑女”出落成了充满活力、笑起来露一口雪白碎牙的37度美女。受她感染,我们整个宿舍的女孩子都开始跑步了。每天早晨毅然决然抛弃热被卧,跟在胖妞后面加入到大操场沉默的跑步行列。刚开始跑的时候真的很难受:晨曦初露时分,冷风飕飕地扑打在脸上、灌进喉咙里,顿时觉得呼吸不畅,心跳热辣辣的。可咬牙坚持跑两圈下来,浑身发热,细碎的汗珠冒出来了,嘴里也开始有白白的热气呼出;天光大亮后,就紧紧咬定那些跑得飞快的"健将",发现自己的步幅竟然也越来越大。跑步结束之后,一整天都浑身热乎乎的,自我感觉也越来越好。以后再跑步时想起还蜷缩在床上酣睡的人们,竟很为他们枉自菲薄:这么曼妙的时光清新的空气,却因为贪恋空气污浊的热被窝而无缘享受了。。。
可是,我是标准的胸无大志的懒散、感性之人;此时顶礼膜拜的,彼时却可能弃如敝帚。跑步坚持了半年多,出梅入夏时节也偃旗息鼓从此不再提起。
但是,记日记却算是个例外。
写日记,大概是我此生坚持时间最长的唯一一件事情了。从小学六年级开始,一直记到恋爱结婚。
我的日记其实很少记录一件完整的事情,但那时花开那时心情,翻开日记,一切尽在那寥寥数语中。日记也成为我最贵重的财富,外出的时候我的抽屉总是不忘上锁。其实除了日记我一无所有。
上大学时,8个人住一间宿舍,除了小小一张桌子,满眼都是逼仄的高低床。每天夜里,等睡我下铺的广东女孩睡觉了,我就开始写日记。从花花绿绿的衣服、书包、水杯和零食里扒开小小的一块,被橘色的台灯光温柔地笼罩着于是物我两忘,任心思水一般在笔下汨汨流淌。
写日记仿佛是我的一个仪式,一个孤独的青春岁月里特有的仪式,因此每日不可或缺。
广东女孩与我,是宿舍里唯一一对从没有发生过冲突的上下铺,因为我们几乎没有交谈从而无从争执和冲突。她是归侨子女,她曾问我为什么不像其他上铺那样跟她说说话?于是我很惊讶,因为在我的感觉中,我一直是在表达。我忘记了是因为写日记,我已经对任何人失去表达或倾诉的欲望。
其实,我的日记本里记的很多并不是我的生活,有时甚至只是只言片语。记在日记里的那些只言片语,有时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记下来仅仅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比如仗剑天涯和踏雪寻梅;比如犹记当年春衫薄和人生如若初相见。在日记本里,我不仅记录一些我喜欢的闲言碎语,还在日记的空白处,用钢笔细细描画了月亮、垂柳、女孩玲珑的乳胸和叮当做响的玉腕做插图。直到遇见LG恋爱结婚。
而如今,再没有了煮酒论史和踏雪寻梅的心情,有的只是一个懒人的随遇而安或庸人自扰;也许,这就是成熟。而成熟,是谁能抗拒得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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