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
“18世纪的法兰西,有个嗜酒如命的胖子。他是个写小说的——你知道我最讨厌那些写小说的,他们期期艾艾像无病呻吟的同性恋。不过话说回来,他的小说写的还不错,这个胖子在小说里说:永远别跟那些与你势力悬殊的人较量!这个胖子叫大仲马。你知道么,漠漠警官最大的失败就是把挽歌卷轴作为对手,他会败的很惨,正如预期的一样!”
“放开我,你这个混蛋!”
“当然,较之那个为自己建造宫殿的酒徒,我更喜欢他的朋友雨果。我是说尽管他小说写的不怎么样——至少画了手好画,我就收藏了他一幅水彩写生。我常想,能够刻画出卡西莫多这样面孔的人至少是一个优秀的变态,当然了,依照科学的推算,撞钟人不过是患有严重的面部蔓状血管瘤……艺术跟科学有着奇妙的交集,真令人愉悦啊!”
“停车,你让我下去!”
“我在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想问你,你相信一见钟情么?其实无所谓了,相遇这件事情本来就是缘分,你我都改变不了的。改变不了的事情有很多吧?中学的时候我就跟母亲就不说话了,因为我发现她对我的判断不是根据我这个人,而是根据她让我成为的人。她认为我无能,甚至不能养活自己,我知道她需要我用大把的金钱来证明那个并不属于我的自己。什么事情,如果它需要金钱来证明我就觉得平淡无奇,我所喜爱的是那些东西,他们不属于任何人只属于深知其味的第一个人……就像我见到了你。”
“宝贝已经死了,我求你放过我吧……我求你了!”
“别着急,我们马上就到。相信我吧,使命——神圣的事由三个人完成;情爱的事由两个人完成;极善或者极恶的事由一个人完成……“
漠漠警官刚追出门就觉得有什么不对,他马上折回屋内,紧盯着死者和那张纸条。“该死!我们被骗了!”正当身边的警员诧异的时候,漠漠一把撕下了死者的“脸皮”,“看吧!你们这些蠢货!这根本不是白狐!”
“难道——白狐跟挽歌是一伙的?”旁边一个面容短小的家伙斗胆问了一句。
漠漠沉思了一下,“或者说,挽歌想自己动手?——快,把蚊子给我找来!”
黑色跑车停在一座乡间庄园门口,一个面容憔悴的仆人拉开车门。“准备好了么?”车里的人问道。
“一切都准备好了,先生。石头正在等您!”
“那就麻烦你处理一下吧,”挽歌卷轴指着黑色跑车里被五花大绑的白狐说,“我要去见石头。”
“当然先生!”
漠漠盯着蚊子,那种眼神只有有恶毒来形容。“说吧,你跟挽歌什么关系?”
“警察先生,我发誓,我不认识什么挽歌。”蚊子极其无辜。
“自从上个世纪后期,我们的国家就拒绝使用过激的行为逼供,这个你知道,我的邮递员。但是,我向你保证,对于你和挽歌这种人我会破例的。因为我知道,我知道你们都是穷凶极恶之徒。所以,你还是说吧!”
“对不起,警官,我是无辜的,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说!”
“好吧!半点心——你可以进来了!”
话音刚落一个彪形大汉走进审讯室,尽管有警徽闪光,但还掩饰不住他的凶残。名叫半点心的大汉手脚麻利的从腰间抽出一条毛巾,迅速而扎实的绑在蚊子嘴上。“喔……唔……”被绑着嘴的蚊子几乎丧失了一切反抗余地。
这时候漠漠拿起一个暖瓶,小心翼翼的往毛巾上倒热水。“哦……哦!”蚊子惨叫的声音很小,像梦呓。
“给他解开,半点心!”漠漠微笑的看着眼前这个囚犯。
“好吧,我说,但——我只对你说!”
“可以。”
说完漠漠把耳朵凑了过去,“其实,挽歌卷轴喜欢……”
“恩,你好啊,挽歌,我们有多久没见了?你——又想我了?”
“别罗嗦了石头,你应该知道我叫你来的目的,我希望你的手艺不会生疏!”挽歌对眼前这个老头很无可奈何,一方面他不喜欢石头的品性,可他姑且承认这个老头的手艺精湛。
“当然,我不会失手的,你,嘿嘿,你要信的过我。”
要获得一件艺术品总是需要你放弃和忍耐很多不如意,挽歌轻抚了一把白狐那晶莹剔透的脸蛋。心想,这是多好的收藏品啊。而石头就像传说中一样专业而麻利,旁观着甚至会看见他凭空多生出两只手,眼花缭乱的摆弄着各种试剂和医疗器械……
5分钟,挽歌为自己煮了杯咖啡。
30分钟,挽歌开了瓶“印度王妃”。
两个小时,挽歌已经吩咐人准备夜宵了……
“完成了!“石头躬着腰从房间里走出来时挽歌几乎要崩溃了。
“我……我可以进去么?”挽歌的脖子上一根根暴露的青筋,压抑着兴奋的询问。
“当然,现在她永远属于你了!请吧。”
石头真是个具有职业素养的老头,当挽歌踏进房间的时候地板已经被清洗的十分干净了,或者说这个房间里一切不应该有的都不存在了。正中间的大桌子上放了一个类似水晶棺的玻璃箱子。那里面是永远不会哭泣永远不会衰老的游弋在化学药剂中的白狐!本来么,标本这个词就是要把时间留住的意思。每个女人都想容颜永驻,而这是最好的方式。
“我为什么不可以用金栏杆把这幸福之地围将起来,为什么不让全世界的人来朝拜它!凡是尊崇人类获救纪念物的人都应该跪行到它的面前!——这是让·雅克·卢梭说的,哈哈哈哈。”挽歌忘情的自言自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