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千年家居·非房产 |
涉猎过经济史的朋友都知道,中国第一项物业税是从唐朝开始征收的。那时候还不叫物业税,叫“间架税”。“间”是一间两间的意思,指房屋数量;“架”是前后两根柱子,两架即一间,还是指房屋数量。顾名思义,这个间架税是按房屋数量征收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子,按房屋市值来征收。
间架税的征收办法是这样的:朝廷派人对您的房子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区位、质量都很好,就定成上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2000文;如果区位很好质量不佳,或者质量很好区位不佳,就定成中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1000文;如果区位和质量都不好,就定成下等房子,每间每年征收500文。
一间房征税500文到2000文,听起来好像很多似的,其实那时候盛唐已逝,铜钱正在迅速贬值。据《旧唐书·五行志》,长安城中一斗米都卖到1000文,彼时一斗有6升,装米5公斤,用古今米价换算一下, 1000文最多相当于现在的20块钱。也就是说,一间上等房子一年只需纳税40元,一间中等房子一年只需纳税20元,一间下等房子一年只需纳税10元。目前国际上自住房产物业税的税率大都在1%以上,一间估值10万元的房子,一年至少也要缴税1000元。所以古今对比,唐朝的间架税收得不高。
可是自从这个收得并不高的间架税出台以后,老百姓就抗议,“愁怨之声,盈于远近”,使得间架税很快就夭折了——我查了《资治通鉴》,唐德宗在建中四年农历五月初八那天开始下文件对长安城的全部私有房产征收间架税,征到同年十月十五,就通令取消了。掐指头算一算,不到半年。
是长安百姓的私心太重、素质太低、缺乏纳税意识吗?不是,他们之所以对抗间架税,是因为他们觉得不公平。
究竟怎么个不公平,我们姑且来推想一下。
首先,本来无论官民,只要是有房人家,都应一体纳税。但是普查的时候,干部明明上百间住房,却因为有权势而被登记成借住;群众家里明明是一间住房,却因为好欺负而被登记成上百间——连鸡窝都算一间,而且还得算成上等住房。于是有房的干部不用纳税,没房的群众却要缴很多税。
其次,干部们本来已经有了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洗理补贴、餐饮补贴,现在间架税出台了,户部又顺理成章地给他们来了个间架税补贴。一个处级干部,坐拥3套房产,加起来400间,本来该缴80万的间架税,结果他一文不用交,每年还能再领100万的间架税补贴。够荒诞吧?
最后,朝廷出台间架税这个新税种的时候,为免官员作弊、百姓受屈,已经设好了举报箱,允许并且提倡群众踊跃举报征税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可是举报信刚递上去,就转到了被举报者的手中,那举报人赏钱没拿到,自己的屁股先开了花。
这事儿尤其荒诞,但是,却屡见不鲜。
所以一个新税种是否可行,主要倒不在于征谁的税、征多少税、征来的税派何用场,而在于它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下去征收的。唐朝的故事告诉我们,在一个缺乏监督的社会里,任何一个新税种,无论其初衷多么美好,最终都会变成权贵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