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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有人拿我们家的东西时,我们会无动于衷吗?西安交通大学张剑云教授在《中国商业评论》上的文章《任正非的追杀令》,大抵就给我们这样的感觉。
文中首段以“任正非的下一个目标是谁?”夺人耳目,叙述了华为老总任正非前打沪科后打港湾地频频出手,然后将其定论为“不分对象的压强策略”。文中二段大褒“施振荣的胸怀与‘泛宏基系’”,说宏基董事长施振荣如何关心和宽容另立门户的华硕施崇棠和明基李昆耀,结论是施先生的这种做法“更符合商业理性和商业利益”。文中末段以感叹“泛华为系的幻影”为题,以“蝉大了要蜕皮”和“外企巨头虎视眈眈不能为渊驱鱼”为因由,得出了“福兮祸兮得不偿失”的答案,并盛赞施振荣先生“感悟商业生态自然演化之道”。
“电信行业作为知识密集性产业,员工离职创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请问:知识密集型产业,就应窃取知识产权创业吗?就应无条件地有田同耕有物同享吗?“这种不分对象的压强策略”,请问:对侵犯我们权益的人可以因人而异放弃追究吗?“蝉大了要蜕皮”、“外企巨头虎视眈眈不能为渊驱鱼”,请问:因为人员流动是必然、外企竞争激烈,我们就可以顾彼失此放任知识产权流失吗?“感悟商业生态自然演化之道”,请问: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人高抬贵手而置公平环境及其影响于不顾就是商业生态自然演化的大道吗?
窃以为,通篇暗示出的对任正非追杀令的批评是错误的,对施振荣先生是曲解的。
其一,对企业智慧财产利益的维护是受损者的正当防卫无可厚非。
其二,中国台湾地区目前实施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公平竞争法”以及集成电路保护等知识产权法律。台湾地区的企业在知识产权的指导思想上,均很明确地认识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认为知识产权是企业经营的一部分,并在企业中设立了法律事务部。台湾地区管理者与企业共同出资还成立了诸如财团法人亚太智慧财产权基金会、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等从事知识产权政策、法律研究的民间组织。因此可以负责任地讲,在台湾地区出现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是为数不多的。台湾地区的知识产权环境是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轨的,这也正是我们要学习的。
其三,宏基成立了专责知识产权事务的法务部,下设专利室、商标室,分别负责该集团及其下属各企业专利、商标方面的开发、转化和保护等工作。为了解掌握集团所有知识产权的情况,该集团自行开发了一套计算机软件,专门用于监控集团所有知识产权从披露到完成转化或者转让、保护等各种状况。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他人侵犯,保证自己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宏基自行开发了专利侵害分析流程,对他人是否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和自己是否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的结果做出不同的决定,大致包括警告他人停止侵权、进行诉讼、将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或者与其他知识产权人进行谈判,取得他人的授权等。可见,宏基一般不会有智慧财产的损失,即使有也会及时维权。像施崇棠和李昆耀这样的身份地位、这样的素质,在这样的环境下也是不可能侵权的,基于此,施振荣先生的宽容也就与此没有直接关联。诚然,施先生是我所钦佩的有着高尚品格的企业家,而任正非先生最大限度地鼓励内部创业,又何尝不是一种海纳百川的胸怀呢?
写到这里,不禁要为华为的追杀令击掌了。
在当下的知识产权法规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搁下由法律判决的侵权事非不论,单就任正非的追杀令而言,不仅表现出了强烈的自我维权意识和无所畏惧的勇气,更表现出了对正义、对知识的敬畏和维护,表现出了不计一家之失、敢为天下表率的良知和精神。由此可见,这哪是一道追杀令呀,这是任正非思想指导下的一把正义之剑。这把利剑,我谓之“华为良知”,保护华为投资者和从业者利益的良知,保护人类知识财富的良知,唤醒知识产权沉睡者的良知,敢为天下先的良知,任正非的良知。它将呼唤知识产权和市场经济法规快速完善,呼唤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觉醒,呼唤社会传媒公器的言论深邃与立场。为华为追杀令击掌。为华为勇气击掌。为华为良知击掌。为知识击掌。为知识创造者击掌。为任先生击掌。
我国总体上知识产权环境还远不尽如人意,各类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当事企业要堂堂正正维权,社会传媒要强烈呼吁,立法部门要尽快完善法规,当如是,在知识产权方面我国的商务环境才不会为国际所诟病,我们的市场经济列车才会更快地前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我们的知识产权环境与国际接轨的时候,一定会涌现出更多的“泛宏基系”、“泛华为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