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商业等商用物业的营销与租赁中,买家和承租者都统称为客户,但在这两个不同的坐标系中,客户的含义和价值却有很大差异。当物业是分散的多产权出售时,对开发商而言,客户就是售价的代码,售价是决定开发商签约的压倒性权重因素。相比之下,开发商对于客户的品牌、持续经营能力、团队管理水平、行业地位等并不太关注。
而当开发商持有商用物业,转变为物业运营商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租赁价格就未必是确定客户合作关系的第一权重因素,客户的品牌、持续经营能力、团队管理水平、行业地位等,同样成为双方合作的关键要素。运营商需要做的,不仅是对客户短期承租能力的评估,更重要的,是对客户做一个更为整体、综合评估,对客户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做出判断。
换句话说,承租的客户与出租的物业构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同时,作为运营商,将更关注一些过去作为开发商常常忽略的因素。比如:
1)对城市资源的利用:产品的开放性与互动性变得更加重要。
2)产品的可经营性:可经营的面积;产品的生态链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产品的增值能力与溢价能力
等。如配套商业功能的完整性与能动性,标识系统、公共艺术等功能,地下空间的合理规划与有效利用等,在经营中变得更加重要。
3)产品品质管理:产品管理将提升到公司发展的战略位置。
4)稳定的客户渠道及客户关系系统:租赁客户将成为公司发展的战略资源与合作伙伴。
5)品牌的建立与推广:品牌将成为物业溢价与增值的持续动力。
运营商的核心任务就是通过这样的转变不断吸引优质客户,并与客户结成命运共同体,共同成长,共同提升物业长期价值,提升物业独特的增值能力,赢得长期稳定增长的现金流。
可见,在持有经营条件下,客户就是物业价值的核心因素,对物业价值具有决定性影响。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