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前后,“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风光在中国的南方变成了一场罕见的雪灾。当时,我也回到了四川休假。尽管四川盆地没有出现灾害性的冰雪天气,但三十年未遇的寒冷还是让我感受到了冰窟一样的感觉。让我温暖的是马越的短信,他建议地产神仙派向灾区捐款。
这大概没有什么可犹豫的,灾害正在发生而且还在蔓延,我们能做的也就是这些。尽管把范围缩得很小,并明确了自愿的原则,但接到短信的神仙派核心成员几乎都迅速地参与了这一活动,这让我感动。
让我感动的并不是神仙派捐助活动这件事情本身。记得在去年山西小煤窑事件曝光时,正在聚会的神仙派成员们也发起过捐助被解救的孩子的行动。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神仙派成员们在面对社会危机时所表现出来的公民意识与公民责任。而且,更让人欣慰的是,这种公民意识与公民责任正在成为神仙派的主流文化。
有人说,这次行动是爱心行动,我同意,但又不完全同意。爱心所表达的是一份同情、关心与爱惜的情感,但它并不一定就是责任的源泉,因此,对我们来说,爱心是自然的、必须的,但这并不够。作为一种自觉的意识与行为,我们这些行动所表达的不仅仅是爱心,更多的是责任--作为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或者换句话说,在我看来,这些事情是我们责任范畴之内的事情,谈不上慈善活动,甚至连公益活动也不是,如果非要说它是一次活动,我更愿意说它是一项公民活动。它和我们上班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只不过,上班时,我们的对象是股东和客户,这次,我们面对的是社会罢了。
这样的公民活动应该成为不再值得一提的常态活动。
其实,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懂得这样的道理;即便是懂得这样的道理,也未必就有这样的意识与行为。几千年以来,在中国人的心理层面,只有“天下”的概念,没有“社会”的意识;而中国人所理解的“天下”也不过是专制的皇权所私有的“天下”。在这样的定位之下,作为大家共有的“社会”意识缺乏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于是,中国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实际上是离析的、生疏的,甚至冷漠的。很多人只有家庭意识、职业意识,而缺乏社会意识、公民意识。
现代社会是公民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南方遭了雪灾,我们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雪灾就是这样和我们发生关系的,这也就是我们应该从政治性的“人民”角色转变为作为“公民”角色最浅显的理论基础。
也只有这样,不仅是雪灾,当各类社会性的事件再发生之时,我们才不至于感受到太多的冷漠。
也只有这样,千千万万普通的人将代替如今稀少的、饱受表彰的“英模”们,去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到那个时候,相信很多房地产的老板将不再热衷于“房价拐点”的争论,而像他们国外的同行一样,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去医院、养老院等机构做义工。那时,没有人认识他们,做义工本身也不再成为一个新闻事件。
所谓的和谐社会,首先就是这样的公民社会。当人还不能成长为一个公民时,“社会”其实是没有的,更不用说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