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看法治频道庭审节目“手术刀下的迷雾”。即将做新娘的吕梅,为了让自己更漂亮,找到整形外科医生陈焕然做了美容手术。手术毁灭了吕梅美的梦想,她脸上留下长长的疤痕,遂将医生陈焕然告上法庭。
为什么叫“手术刀下的迷雾”?因为在法庭上,被告否认给吕梅做过手术,说原告是对他进行敲诈;而原告方的确没有任何病例资料证明,因为并未在陈医生的医院进行手术,而是一个晚上在丰台和平医院做的,4.5万元手术费直接交给了医生,也没有收据,唯一拿得出来的是,手术失败后与陈焕然商讨解决问题的录音……
最后,法院调解了结此案:陈焕然一次性给付吕梅30万元。
医患双方都有教训值得汲取:
对于患者,一定要在正规医院进行手术、治疗,不要私下去找那些“走穴”的名医,因为你没有正式入院手续,出事之后,当人家矢口否认时,你就面临艰难的取证过程。如果一定要走私下的方式,也要让对方留下一个收费的凭证。
对于医者,第一,不要私下去别的医院手术,如果在自己医院出了问题,那么患者索赔的就不是你个人,而是医疗机构;第二,如果是在外面出了事,那就好好和患者沟通,到了法庭,也要请个高明点的律师,别昧着良心推卸责任。象本案这样,先是不承认手术,最后又赔人家30万,多丢份啊!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