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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25篇文章被人一天就“发表”了

(2006-07-07 10:10:22)
分类: 博客的艺术
            雅虎“杨志红的博客”与我无关(敬请转载,无需通知博主)
 
有朋友打电话说,“你真行阿,新浪一个博,雅虎又开一个博!”怎么可能?迄今为止,我只有新浪“情爱倒计时”一个博客。难道有人侵权?朋友告诉我地址,过去一看,原来是我在3-5月发表的25篇文章被人在5月21日那天的不同时间“发表”了。(在杨志红博客的49-54页)
 
没有任何“转贴”的字样,更没有文章的出处和作者名,难怪人家会把这个雅虎“杨志红的博客”当作我的又一个博客了。
 
首先觉得可笑,我的博客都是自己生活经历的反映,比如那篇“情系西部,关注贫困母亲”,捐一座母亲水窖是我做过的事情,中国妇女基金会的发票、证书都在我手里,这事怎么就成你杨志红做的了?从博客上看,这个杨志红在西安,你拿我的那些文章内容好多是发生在北京,你不怕看博的人发现你在造假吗?
 
其次,杨志红不是一般的抄袭了,李宇春仅仅一篇涉嫌抄袭的球评就引起轩然大波,其实李还对原作略加修改呢。你是除了把我那两篇丝巾、发饰的照片(因为你不可能有这些东西)拿掉之外,文字是一字不拉的搬走,而且一下就25篇,太过分了吧!
 
还得说法律,虽然目前没有对博客立法,但是无论是网站还是博客,只要你在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民法、知识产权等法律就有约束力。网络不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被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出个人赔偿50万元的天价,就是网上侵权的典型。杨志红不知道,她拿走的文章,有些原型、原话就出自我的公开出版物,这意味着什么,你找个律师问问吧!
 
没办法,只好第三次修改公告栏,有点生硬了,但是没有偷拿习惯的人,谁会在乎这个呢?
 
最后,想给杨志红这个自称“中学学历”的“30岁女人”一点忠告:路要自己走,博客也要靠自己努力去写。学历低没有关系,道德水平低了就是大问题。
 
杨志红,你是我这里不受欢迎的人!如果你还想拿,就把这篇拿去发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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