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连载,家长语文书第019篇
接下来就要说“文”的问题了。
“文”的争论比较大,分歧点就是在“文”究竟是“文学”还是“文章”。
我们还是先来看语言问题,现代语言学还有一个重要观点:语言是由语言材料按照层级关系组合起来的。
这是什么意思呢?拿汉语来说,语言在作为交流工具的时候,它是分为7个层级的,即:
字——词——词组——单句——复句——段落——篇章
这个层级关系是很容易看明白的。我们学校里的语文教学,也就是循着这个层级一级一级前行。先学字,等到熟悉词了,再了解一些词组,然后学习造句,先造简单的句子,再造复杂的句子,然后写成段落,最后写成文章。七个层级里,有几种有别名:名称不同,含义与所指一样。一个是词组,又常被叫做短语;说词组,是从词的视角向上一个层级看的,说短语,是从单句的视角向下一个层级看的。另一个是复句,又常被叫做句群。这个不同叫法不光是视角问题,还有一点差异,如果组成材料间的关系比较紧密,就叫复句,关系比较松散,就叫句群了。
不光汉语是这七个层级,世界上各种语言都是这七个层级,你要学一门外语,也必须沿着七个层级逐步前进。
现在大学文学院里的课程设置,很令人奇怪地把这7个层级给拆散了:从“字”到“复句”的学习,算是“现代汉语”课程,然后从“段落”到“篇章”,算是写作课程。两门课各有一组老师负责,不但把语言的7个层级割裂了,更把“语文”活活拆开,好像“语”就是“语”,“文”就是“文”,两个陌生人一般。
还有一个怪异现象是,学习古代语言的课程,即那门叫做“古代汉语”的,只讲字与词两个层级,后面5个全都不讲;上行下效,弄到中学也是如此,难道光学这点东西,也算是学习了中国的古代语言了吗?
把话题拉回来,我们即使按照现状来看这七个层级,也会很清楚:掌握前5个层级,算是学了语言。再向前进,进入段落与篇章之后,学习的对象只能是文章,而不是文学。
文学是什么?是文章的一部分,是写得富有文采,被社会接受并喜爱,并广为流传的那部分文章。专门潜心研究并写作这类文章的人,我们可以称他为文学家,或进一步细分成小说家、诗人、散文家、剧作家等等。
为了进行传播,人人都要写文章,却不是人人都要成为文学家的。
再退一步,即使是好的文章,也不一定就是文学。因为文章是供传播交流用的,文章好不好,有客观标准——传播的目的是否实现,传播的效果是否好等等,它至少可以有统计数据为证。而判定是否属于文学的标准,常常表现出相当浓厚的主观色彩——我觉得这篇文章好,我就可以认定它是文学,甚至可以自己写了某篇东西,自鸣得意,也是可以将它称之为文学的,譬如《红楼梦》里薛蟠写的那几首《女儿乐》的“诗”,算不算文学,还很成为一桩公案呢。
仅此一个理由,我们就应该大胆地肯定:语文中的“文”,应该是“文章“而不是“文学“。
文章与文学总是相混,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最早,文与章,都是指装饰,后来转化成文采。《周礼·考工记》说:“青与白谓之文,赤与白谓之章。”《楚辞·九章·橘颂》说:“青黄杂糅,文章烂兮”。到《诗经·大雅·荡·序》中说:“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则指表现为言辞的法令了。到了汉代,文章开始用来指文辞,如《史记·儒林外传》说:“文章尔雅,训词深厚”;有时又指文字,如《后汉书·董卓传》说:“又钱无轮廓文章,不便人用”。三国时,曹丕用文章泛指诗赋、奏议、书论、铭诔等文字作品,提出“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价值。晋代挚虞在《文章流别论》中指出文章的用途是“文章者,所以宣上下之象,明人伦之叙,穷理尽性,以究万物之宜者也”,基本给出了我们认同的文章的定义——通过传播辨明万物之规律。到唐代以后,文学家们常常就往文章里掺入文学概念了。典型如李白“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杜甫“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等等。我很赞同陈望道先生之说:“用文字传达意义的制作,就是文章。”(《作文法讲义》),才把文章是什么说得很明确。
敬请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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